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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门市法院 微信群里的一场“庭审”

        来源:玉门市法院 作者:魏万庭 责任编辑:玉门市法院 发布时间:2018/12/22 10:00:4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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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本案主审法官鲍跃全,原告刘某某、被告罗某某都愿意接受调解,因客观原因被告不能到庭参加诉讼,开庭前我通过电话了解双方对该案件的争议不大,本庭将用微信调解此案,请被告收到后回复一声。”鲍法官在法庭上通过自己的手机发出这样的文字。

        开庭调解为什么用手机发出这样的消息,原来这是玉门市人民法院花海法庭的法官组建小微信群在审理案件。

        随着第一条群消息的发出,原告刘某某、被告罗某某陆续做出回复,一场微信群里的“庭审”正式拉开序幕。

        被告罗某某:“鲍法官你好,我向原告借款五万元情况属实,我愿意从5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9月30日前偿还40000元。”

        原告刘某某:“鲍法官好!被告说的分期还款我同意。”

        被告罗某某:“我同意原告的要求,诉讼费我个人承担。”

        ......

        书记员:“@原告,你好,鉴于你们刚才协商一致,我制作了一份调解笔录。”随后,法官鲍跃全将调解书的照片发在微信群中。

        被告罗某某:“收到。已阅读,同意!谢谢鲍法官!谢谢书记员!给你们添麻烦了!谢谢!”

        就此,玉门市人民法院花海法庭通过微信群成功地调解了该起民事纠纷案。

        此次庭审,虽然被告不在现场,但案件当事人的争议不大,通过组建微信群,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都得到有效确认。玉门市人民法院花海法庭通过现代化信息科技达到“庭审零距离”,顺应了互联网发展趋势,将互联网和司法有效结合,不仅让当事人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而且减少了往来奔波的诉累,也提升了矛盾纠纷处理的效率,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