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初心”凝聚“使命”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心得体会
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执政70周年的重要时刻,根据党的十九大部署,全党启动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到党的十九大报告开宗明义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再到这次主题教育,“初心、使命”对每个党员干部而言,已经耳熟能详,但熟知不等于真知,真知还要能行,要真正想明白,切实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到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就要深深感悟“初心、使命”其中所宣示的共产党员的信仰、观点和立场。 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反映到我们法院工作中,就是不忘作为一个党员、一个法官的身份,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到行动上,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要不忘忠诚之心,牢记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使命。天下至德,莫大乎忠。作为党员,入党时我们都曾面对党旗庄严宣誓,要对党忠诚,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党员干部要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作为干事创业的思想灵魂,把全部生命投入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中去。法院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承担着惩恶扬善、调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使命,对党绝对忠诚是对法院干部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将审判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始终把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使命,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令行禁止,确保“刀把子”始终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 二是要不忘对人民的赤子之心,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习近平总书记曾说:“我们要永远保持建党时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这既是对党发展和执政经验的总结回顾,也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共同要求和殷切期望。对法院干部来说,永葆对人民的赤子之心,就是要坚持人民法院为人民是法院工作的根本宗旨和优良传统,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用好指派辩护、诉讼费减缓免、司法救助等制度,注重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不断创新司法便民惠民举措,通过巡回审判、远程视频提审、轻刑快办,减少当事人诉累;加快信息化建设,用技术手段提升审判质效,方便群众诉讼。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就是不辱法官使命,为中华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结合刑事审判工作,就是要坚守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使命,更加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惩暴力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涉民生安全的各类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为全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要继续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加压奋进,深入研判刑事审判面临的形势任务,努力在提升死刑案件审判质效、推进庭审实质化、审判团队优化等各方面走在前列,用主题教育实际成效推动全省法院刑事审判高质量发展。 三是要不忘担当作为之心,牢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使命。为官避事平生耻。很多干部走上工作岗位的时候,是满腔热血、想干出一番事业的。有理想有热情不难,难的是一直保持进取之心,一直保持担当作为之心。作为有多年党龄的老党员,能走到今天这一步,是党和国家培养了我,非常感激党,所以在这些年的工作中,能够做到尽心尽力。今后,要继续拿出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持“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强什么”,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以钉钉子精神抓工作落实,保持奋发有为的奋斗姿态和斗争精神,真抓实干,通过主题教育不断在实践中提升自己、推动工作。作为一名刑事法官,要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顺应社会发展,回应群众关切,满足人民需求。要依法公正做好审判工作,以正确的裁判理念指导办案,使每一个案件的裁判结果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人民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并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使民众真正对司法的权威性产生认同。 做起而行之的行动者,当攻坚克难的奋斗者,既是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也是舍我其谁的历史使命。我们只要牢记初心,持续初心,用初心指导自己的人生方向,这样才能在日常工作中带着使命去工作,去践行自身的初心,用自己实际行动诠释职责和担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