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获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表时间:2017-08-10 | 编辑:省高法机关党委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获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 2月21日上午,省直机关工委组织召开了省直机关党的工作会暨抓党建述职评议大会。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赵立新同志和省法院机关党委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2个单位被授予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省法院机关党委李苹同志代表省法院上台领取了奖牌。 近年来,省法院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委工作大局,始终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切实做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两手抓,政治文明、司法文明两促进,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省法院机关将继续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深入开展省级和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提升机关文明建设整体水平,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勇于开拓,不断创新,在社会全面进步发展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和先锋引领作用,为推进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再立新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