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 甘肃高级人民法院党建网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 党建网 Fri, 10 Feb 2023 09:43:44 +00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4.7.25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wp-content/uploads/2017/06/cropped-logo-1-32x32.png 中共中央 – 甘肃高级人民法院党建网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 32 32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archives/5959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archives/5959#respond Fri, 08 Jan 2021 01:43:40 +0000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p=5959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新时代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规范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加强党的地方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要抓好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带头研究,带头执行。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条例》全文如下。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199312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1994126日中共中央发布 202012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修订 20201228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加强党的地方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以及党的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第三条 党的地方各级组织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者提前换届选举,应当经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四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第五条 选举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者不选举某个人。


第六条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第七条 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第二章
代表的产生


第八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应当是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密切联系党员和人民群众,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按照党性原则办事,具有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


第九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按照有利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400800名。


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300500名。


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200400名。


所辖党组织数量和党员人数较多或者较少的,可以适当增加或者减少代表名额。


第十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一般按照党的下一级地方组织或者基层组织划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派出的机关工作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等,经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可以划分为选举单位。


第十一条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按照所辖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十二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中应当有各级领导干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等各方面的代表。


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确保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工人、农民代表应当有一定数量。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地区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代表占代表总数的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地区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代表中,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占代表总数的比例一般不少于30%,其中应当有一定比例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


第十三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


第十四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主要程序是:


(一)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所辖党组织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组织或者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二)选举单位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上级党组织进行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严格审核把关,集体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查;


(四)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或者代表会议,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批。


代表大会召开前,由同一选举单位选出的代表出缺数量较多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按照上述程序进行补选。


第十五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召开前,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党的地方代表大会成立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听取党的委员会的审查情况报告后,提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经大会预备会议或者大会主席团通过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第三章
委员会委员的产生


第十六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必须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和结构合理的要求。


第十七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候补委员人数,一般不少于委员、候补委员总数的15%


第十八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10%


第十九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产生的程序是:


(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下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的原则;


(二)常务委员会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规定,组织酝酿和推荐,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


(三)党的委员会组建考察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素质考察,严格审核把关;


(四)常务委员会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批;


(五)大会主席团审议候选人预备人选,提请各代表团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由大会进行选举。


第二十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一般应当分别选举,先选举委员,再选举候补委员。委员候选人落选后,可以作为候补委员候选人。也可以实行委员、候补委员一并选举,在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的候选人中,按照得票多少,先取足委员,再取足候补委员。


第四章
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产生


第二十一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数,应当分别多于应选人数12人。


第二十二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产生的程序是:


(一)常务委员会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批;


(二)新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分别召开全体会议,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


(三)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选举时,先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再选举书记、副书记。


第二十三条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需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第五章
选举的实施


第二十四条 代表大会选举时,参加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选举。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时,参加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能进行选举。


第二十五条 代表大会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主持。


大会主席团成员一般占代表人数的10%左右,由党的委员会或者各代表团从代表中提名,经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委员由党的委员会提名,经大会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六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各委托1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第二十七条 大会主席团或者选举单位党组织应当实事求是地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的有关情况,并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作出负责的答复。


第二十八条 代表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必要时也可以设副总监票人1名;设监票人若干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选举人中推荐,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从监票人中提名,经大会主席团或者大会表决通过。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设监票人若干名。监票人由会议主持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委员中提名,经选举人表决通过。


第二十九条 选举设计票人若干名。计票人由大会秘书长或者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工作。


第三十条 选票上的代表、委员、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按照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的顺序排列。


第三十一条 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为填写。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选举人,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三十二条 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第三十三条 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当将投票人数、发出选票数和收回选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报告被选举人的得票数。


第三十四条 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当重新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三十五条 差额预选时,可以集中投票,也可以分代表团投票,由大会统一计票。


第三十六条 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一般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或者大会主席团决定,也可以不再选举。


预选时,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候选人,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原则上以得票多少为序。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正式候选人或者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接近应选名额时,按照正式选举时的相应办法处理。


第三十七条 被选举人得票情况,预选时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正式选举时由总监票人向选举人报告,当选人名单由会议主持人向选举人宣布。


报告得票情况,包括得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票和另选他人等。


第三十八条 当选的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其名单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当选的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候补委员,其名单按照得票多少排列,得票相等的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当选的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其名单按照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的顺序排列。


第六章
呈报审批


第三十九条 召开代表大会的请示,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一般于召开代表大会4个月前报党的中央委员会审批;其他党的地方委员会一般于召开代表大会2个月前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批。请示的内容包括: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大会议程;代表名额、差额比例,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名额、差额比例,书记、副书记名额;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名额、差额比例,书记、副书记名额;选举办法。


第四十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一般于召开代表大会1个月前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批。


第四十一条 当选的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备案。


当选的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七章
纪律和监督


第四十二条 加强党对地方组织选举工作的领导,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引导党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保证选举工作健康有序。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禁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违规用人、跑风漏气、干扰换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确保选举风清气正。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由党的中央委员会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监督工作内容。


第四十四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当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第四十五条 凡违反本条例规定,妨害选举人行使民主权利,或者对检举选举中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打击报复的,应当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有关党组织或者党员给予处理处分,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党的地方各级组织的选举,应当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选举办法,经半数以上应到会选举人同意后实施。


第四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党组织执行本条例需要采取某些变通办法的,应当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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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archives/5959/feed 0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archives/5952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archives/5952#respond Thu, 07 Jan 2021 06:29:52 +0000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p=5952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2004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党中央对《条例》予以修订。这次修订的《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明确党员权利保障的原则和总体要求,细化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完善保障措施,压实党组织、领导干部的职责任务,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对于充分体现我们党的领导制度优势,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把全体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和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抓好学习宣传,开展经常性党员义务和权利教育,认真履行党员权利保障工作职责,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执行落实,激励党员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巡视巡察内容,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条例》全文如下。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2004年9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2004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发布 2020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修订 2020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员权利保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和保障党员权利,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贡献。

第三条 党员权利保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民主和集中相结合,既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又要求党员按照党性原则行使权利;

(二)坚持义务和权利相统一,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正确行使各项权利,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三)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党员享有特权;

(四)坚持充分全面保障党员权利,完善权利保障措施,畅通权利行使渠道,增强工作实效。

第四条 党组织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将党员权利保障融入新时代党的建设,严格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保障党员各项权利、完善党员权利保障制度机制。

党员应当增强党的观念和主体意识,将行使党章规定的权利作为对党应尽的责任,向党组织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敢于担当、敢于负责,遵守纪律规矩,正确行使权利。

第五条 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必须受到追究。党组织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准绳,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作出认定和处理。

第二章 党员权利的行使

第六条 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党的任何一级组织、任何党员都无权剥夺。预备党员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享有同正式党员一样的权利。

党员行使权利时不得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

第七条 党员有党内知情权,有权按照规定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本人所在党组织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重点工作情况以及其他党内事务。

第八条 党员有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有权提出教育培训要求,参加党组织安排的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教育、集中轮训、脱产培训、网络培训。

第九条 党员有党内参加讨论权,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理论、政策的学习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有权按照规定在党内参加有关重要决策和重要问题的讨论,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征求意见等活动,反映真实情况,积极建言献策。

党员在讨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过程中,应当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十条 党员有党内建议和倡议权,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对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的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有权按照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推荐优秀干部,在党组织巡视巡察、检查督查中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

第十一条 党员有党内监督权,有权在党的会议上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要求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在民主评议中指出领导干部和其他党员的缺点错误;有权向党组织反映对本人所在党组织、领导干部、其他党员的意见。党员以书面方式提出的批评意见应当按照规定送被批评者或者有关党组织。

党员有权向党组织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违纪违法事实,提出处理、处分有违纪违法行为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

党员进行批评、揭发、检举以及提出处理、处分要求,应当通过组织渠道,不得随意扩散传播、网络散布,不得夸大和歪曲事实,更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第十二条 党员有党内提出罢免撤换要求权,有权向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反映领导干部不称职的情况,负责地提出罢免或者撤换不称职领导干部的要求。

党员提出罢免或者撤换要求应当严肃负责,按照组织原则,符合有关程序。

第十三条 党员有党内表决权,有权按照规定在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参加表决,在表决前了解情况,在讨论中充分发表意见。表决时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者弃权。

第十四条 党员有党内选举权,有权参加党内选举,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

党员有党内被选举权,有权经过规定程序成为候选人和当选。

第十五条 党员有党内申辩权,有权实事求是地对被反映的本人问题向党组织作出说明、解释;在基层党组织讨论决定对自身处分或者作出鉴定时,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第十六条 党员有党内提出不同意见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有权向党组织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有权按照规定在党组织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或者征求意见、干部选拔任用以及公示等过程中提出不同意见。

党员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不一致的意见。

第十七条 党员有党内请求权,遇到重要问题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逐级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并要求有关党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

第十八条 党员有党内申诉权,对于党组织给予本人的处理、处分或者作出的鉴定、审查结论不服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逐级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申诉。

党员认为党组织给予其他党员的处理、处分或者作出的鉴定、审查结论不当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逐级向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意见。

第十九条 党员有党内控告权,合法权益受到党组织或者其他党员侵害的,有权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控告,要求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范围,保障党员及时了解党内事务。

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召开后,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将会议内容和精神向党员传达。党组织作出的决议决定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党员通报。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为党员提供阅读党内有关文件的必要条件。党员因缺乏阅读能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直接阅读文件的,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向其传达文件精神。

第二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召开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和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组织民主评议,保障党员参加学习讨论、议事决策,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二十二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深入开展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加强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注重了解和掌握党员的学习需求,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科技、管理、法规等培训,保证党员接受教育培训的学时和质量。

第二十三条 党组织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前,应当通过调研、论证、咨询等方式,充分征求党员意见,在党内凝聚共识、汇集智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党内法规研究制定过程中,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征求党员意见。党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研究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应当在本级组织管辖的一定范围内征求党员意见。一般情况下,对于存在重大分歧的,应当在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启动决策程序。

第二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积极利用党的会议、报刊、网站,为党员参加党的理论和政策讨论、发表认识体会、提出意见建议提供条件。注重汇总研究党员意见,用以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下级党组织应当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组织党员参加讨论。

第二十五条 党组织应当紧扣新时代党建工作特点和党员权利保障要求,创新保障党员权利的方法手段,为党员行使权利提供便捷渠道。

第二十六条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重要问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表决。表决前应当充分讨论酝酿,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及其理由应当如实记录。

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应当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对于党员的建议和倡议,党组织应当认真听取、研究,合理的予以采纳;对于改进工作有重大帮助的,应当对提出建议和倡议的党员给予表扬。

党组织应当支持和保护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的党员,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对于持有不同意见的党员,只要本人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就不得对其歧视或者进行追究;对于持有错误意见的党员,应当进行批评、帮助、教育。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应当健全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党员制度,支持和保障党代表大会代表加强与基层党员的联系,了解和反映党员意见和建议,听取党员对其履职的意见。领导干部应当认真执行直接联系党员制度,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主动听取党员意见和诉求,及时回应党员关切。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进行选举时,应当严格执行选举制度规则,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党员在党内自主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得阻挠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到场,不得以任何方式追查选举人的投票意向。

第三十条 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应当恢复其党员权利。

党员被停止党籍的,党员权利相应停止。对于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和党员权利。

第三十一条 党组织在巡视巡察和检查督查中,可以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查研究、受理来信来访等方式,广泛收集和听取党员意见建议。

被巡视巡察、检查督查的党组织应当保障党员反映意见的权利,不得妨碍党员反映问题、提出建议。

第三十二条 党组织应当严格落实党内民主监督各项制度,畅通监督渠道,支持和鼓励党员发扬斗争精神,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对于党员的批评、揭发、检举、控告以及提出的有关处理、处分和罢免、撤换要求,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恰当处理,并给予负责的答复。

党组织应当保障检举控告人的权益,对检举控告人的信息以及检举控告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控告的组织和人员。提倡和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告知受理情况、反馈处理结果;对于检举控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应当给予表扬。

对于党员检举控告和反映的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对于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的党员,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准打击报复,不准擅自进行追查,不准采取调离工作岗位、降格使用等惩罚措施。

第三十三条 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把党员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正确把握党员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给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处理,保护党员担当作为的积极性。

第三十四条 对于诬告陷害行为,党组织应当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于经核查认定党员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确有必要澄清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控告失实的具体问题进行澄清。

第三十五条 在对党员进行监督执纪中应当充分保障党员权利,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不得使用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手段、措施。对于本人的说明和申辩、其他党员所作的证明和辩护,应当认真听取、如实记录、及时核实,合理的予以采纳;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党员实事求是的申辩、作证和辩护,应当受到保护。

处理、处分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应当同本人见面。处理、处分的决定应当向本人宣布,并写明党员的申诉权以及受理申诉的组织等内容。事实材料和决定应当由本人签署意见,对签署不同意见或者拒不签署意见的,应当作出说明或者注明情况。

第三十六条 党组织对受到处理、处分的党员应当进行跟踪回访,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改正错误,放下包袱、积极工作。对于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应当正常使用。

第三十七条 党组织应当认真处理党员的申诉,并给予负责的答复。对于党员的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不得扣压。上级党组织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或者指定有关党组织进行复议、复查。

经复议、复查或者审查决定,对于全部或者部分纠正的案件,重新作出的决定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对于处理正确而本人拒不接受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于无正当理由反复申诉的,有关党组织应当正式通知本人不再受理并在适当范围内宣布。

党员对党组织给予其他党员的处理、处分或者鉴定、审查结论提出的意见,有关党组织应当认真研究处理。

第三十八条 企业、农村和街道、社区等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注重维护流动党员权利,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健全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沟通协调机制,保障流动党员正常参加组织生活、行使党员权利。

第三十九条 党组织应当关心党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做好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对于党员提出的请求应当及时受理,合理合规的应当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当说明情况,不属于党组织职责范围的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

第四章 职责任务和责任追究

第四十条 党委(党组)必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党内法规和制度措施;明确同级纪委和党的工作机关、直属单位以及相当于这一层级的党组(党委)的相关任务和要求,督促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相关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权利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宣传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党内法规和政策要求,经常开展党员义务和权利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责任意识、正确行使权利。

第四十一条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应当担负起保障党员权利的职责,加强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党员权利保障工作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和处置有关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检查和处理侵犯党员权利方面的案件,对侵犯党员权利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处理、处分决定或者提出处理、处分建议。

第四十二条 党委办公厅(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员会和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等党的工作机关应当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抓好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落实;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重要问题,向本级党委、纪委提出意见建议,为保障党员权利正常行使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第四十三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法规制度,保障党员充分行使各项权利;经常了解党员意见和诉求,及时研究解决,发现党员权利受到侵犯的,及时处理或者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四十四条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应当以身作则,带头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提高民主素养,平等对待同志,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营造党员积极行使权利的良好氛围。

领导干部应当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法规制度,支持和鼓励党员正常行使权利。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应当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相关机制建设,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落实。

第四十五条 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有下列侵犯党员权利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内事务,侵犯党员知情权;

(二)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压制、破坏党内民主,违规决定重大问题;

(三)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考核考察和党内选举等工作中,违背组织原则,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碍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

(四)对党员批评、揭发、检举、控告、申辩、作证、辩护、申诉等正常行使权利的行为进行追究,或者采取阻挠压制、打击报复等措施妨碍党员正常行使权利;

(五)泄露揭发、检举、控告等应当保密的信息;

(六)违规违法使用审查调查措施,侵犯党员合法权益;

(七)对党员正常行使权利的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够解决而不及时解决;

(八)其他侵犯党员权利的情形。

第四十六条 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一)公开发表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观点和意见;

(二)不按照组织原则和程序进行批评、揭发、检举、控告以及提出处理、处分、罢免、撤换要求,或者随意扩散、传播;

(三)制作、发布、传播违反党的纪律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网络信息或者其他信息;

(四)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诬告陷害;

(五)其他不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 对于有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按照规定追究纪律责任。

对于有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可以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责令赔礼道歉,以及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方式给予处理;情节较重的,按照规定给予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党纪处分。

第四十八条 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保障党员权利的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由相关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或者党的工作机关予以问责。

第四十九条 对于因侵犯党员权利受到党纪追究或者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失职失责被问责的党员,需要给予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理的,作出党纪处分决定、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应当通报相关单位,由相关单位依法给予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商中央组织部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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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一年新年贺词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archives/5942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archives/5942#respond Mon, 04 Jan 2021 06:31:56 +0000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p=5942


新年前夕,国家主席习近平通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和互联网,发表了二〇二一年新年贺词。全文如下:


大家好!2021年的脚步越来越近,我在北京向大家致以新年的美好祝福!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诠释了人间大爱,用众志成城、坚忍不拔书写了抗疫史诗。在共克时艰的日子里,有逆行出征的豪迈,有顽强不屈的坚守,有患难与共的担当,有英勇无畏的牺牲,有守望相助的感动。从白衣天使到人民子弟兵,从科研人员到社区工作者,从志愿者到工程建设者,从古稀老人到“90后”、“00后”青年一代,无数人以生命赴使命、用挚爱护苍生,将涓滴之力汇聚成磅礴伟力,构筑起守护生命的铜墙铁壁。一个个义无反顾的身影,一次次心手相连的接力,一幕幕感人至深的场景,生动展示了伟大抗疫精神。平凡铸就伟大,英雄来自人民。每个人都了不起!向所有不幸感染的病患者表示慰问!向所有平凡的英雄致敬!我为伟大的祖国和人民而骄傲,为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而自豪!


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我们克服疫情影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果。“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全面擘画。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我国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率先实现正增长,预计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迈上百万亿元新台阶。粮食生产喜获“十七连丰”。“天问一号”、“嫦娥五号”、“奋斗者”号等科学探测实现重大突破。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蓬勃展开。我们还抵御了严重洪涝灾害,广大军民不畏艰险,同心协力抗洪救灾,努力把损失降到了最低。我到13个省区市考察时欣喜看到,大家认真细致落实防疫措施,争分夺秒复工复产,全力以赴创新创造,神州大地自信自强、充满韧劲,一派只争朝夕、生机勃勃的景象。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我们向深度贫困堡垒发起总攻,啃下了最难啃的“硬骨头”。历经8年,现行标准下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这些年,我去了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亲们愚公移山的干劲,广大扶贫干部倾情投入的奉献,时常浮现在脑海。我们还要咬定青山不放松,脚踏实地加油干,努力绘就乡村振兴的壮美画卷,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前行。


今年,我们隆重庆祝深圳等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上海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置身春潮涌动的南海之滨、绚丽多姿的黄浦江畔,令人百感交集,先行先试变成了示范引领,探索创新成为了创新引领。改革开放创造了发展奇迹,今后还要以更大气魄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


大道不孤,天下一家。经历了一年来的风雨,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深切体会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意义。我同国际上新老朋友进行了多次通话,出席了多场“云会议”,谈得最多的就是和衷共济、团结抗疫。疫情防控任重道远。世界各国人民要携起手来,风雨同舟,早日驱散疫情的阴霾,努力建设更加美好的地球家园。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从上海石库门到嘉兴南湖,一艘小小红船承载着人民的重托、民族的希望,越过急流险滩,穿过惊涛骇浪,成为领航中国行稳致远的巍巍巨轮。胸怀千秋伟业,恰是百年风华。我们秉持以人民为中心,永葆初心、牢记使命,乘风破浪、扬帆远航,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即将开启。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我们通过奋斗,披荆斩棘,走过了万水千山。我们还要继续奋斗,勇往直前,创造更加灿烂的辉煌!


此时此刻,华灯初上,万家团圆。新年将至,惟愿山河锦绣、国泰民安!惟愿和顺致祥、幸福美满!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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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archives/5902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archives/5902#respond Mon, 30 Nov 2020 07:35:11 +0000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p=5902 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2020年11月24日)

习近平


同志们:

    今天,我们隆重召开大会,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弘扬劳模精神,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的基础上,乘风破浪,开拓进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继续奋斗。

    首先,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受到表彰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致以诚挚的问候!

    劳动模范是民族的精英、人民的楷模,是共和国的功臣。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和国家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始终高度重视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始终高度重视发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重要作用。

    1950年党和国家首次表彰劳动模范70年来,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与祖国同成长、与时代齐奋进,奏响了“咱们工人有力量”的主旋律,各条战线英雄辈出、群星灿烂。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在实现中国梦伟大进程中拼搏奋斗、争创一流、勇攀高峰,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发挥了主力军作用,用智慧和汗水营造了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谱写了“中国梦·劳动美”的新篇章。

    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响应党中央号召,风雨同舟、众志成城,积极投身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为全国抗疫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作出了突出贡献,充分展现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力量。在这场抗击疫情的雄壮斗争中,产生出一大批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他们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铸就了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伟大抗疫精神,不愧为新时代最美奋斗者!

    同志们!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经过长期奋斗,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的大台阶,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胜利在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前迈出了新的一大步。

    从2021年开始,我国将进入“十四五”时期,这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必须紧紧依靠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开启新征程,扬帆再出发。

    第一,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不惰者,众善之师也。”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培育形成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的劳动精神,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生动体现,是鼓舞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风雨无阻、勇敢前进的强大精神动力。

    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这次受到表彰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是千千万万奋斗在各行各业劳动群众中的杰出代表。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中国人民具有的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希望大家珍惜荣誉、保持本色,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劳动是一切幸福的源泉。新形势下,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要继续学先进赶先进,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崇高精神和高尚品格鞭策自己,焕发劳动热情,厚植工匠文化,恪守职业道德,将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作为自觉行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尊重劳模、关爱劳模,贯彻好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完善劳模政策,提升劳模地位,落实劳模待遇,推动更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竞相涌现。全社会要崇尚劳动、见贤思齐,加大对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宣传力度,讲好劳模故事、讲好劳动故事、讲好工匠故事,弘扬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社会风尚。要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和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劳动观,培养一代又一代热爱劳动、勤于劳动、善于劳动的高素质劳动者。

    第二,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主力军作用。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力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符合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要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

    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是国家的主人,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要发扬优良传统,承担历史使命,把党和国家确定的奋斗目标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以民族复兴为己任,自觉把人生理想、家庭幸福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伟业之中,做新时代的追梦人。要立足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全局,立足党中央对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积极参加群众性创新活动,汇聚起众志成城的磅礴力量。要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刻认识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当前和长远、局部和整体的利益关系,自觉维护大局、服务大局,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要深刻认识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才能前进的道理,发扬团结协作、互助友爱的精神,加强工人阶级的团结,加强工人阶级同其他劳动群众的团结,坚定战胜各种困难的信心和决心,始终做党执政的坚实依靠力量。

    第三,努力建设高素质劳动大军。劳动者素质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至关重要。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劳动者素质的竞争。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养成善于学习、勤于思考的习惯,实现学以养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要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需要,密切关注行业、产业前沿知识和技术进展,勤学苦练、深入钻研,不断提高技术技能水平。要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为劳动者成长创造良好条件。技术工人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基础。要完善和落实技术工人培养、使用、评价、考核机制,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政策,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要增强创新意识、培养创新思维,展示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要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落实产业工人思想引领、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地位提高、队伍壮大等改革措施,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

    第四,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劳动者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的好日子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好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问题,不断提升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把稳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使广大劳动者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以更有效的举措不断推进共同富裕。要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迅猛发展,采取多种手段,维护好快递员、网约工、货车司机等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机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要坚持从群众多样化需求出发开展工作,打通服务群众的新途径,使服务更直接、更深入、更贴近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以服务群众实效打动人心、温暖人心、影响人心、赢得人心。要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权服务机制,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为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同志们!

    今年适逢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95周年。我国工运事业是在党的领导下发展起来的,我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总工会及各级工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建功立业,做好维权服务工作,推进工会系统自身改革,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全面加强工会系统党的建设,取得了新的显著成效。

    在此,我向为党的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老一辈工会工作者,向全国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向广大职工和工会积极分子,表示诚挚的慰问!

    工会要总结95年来的成绩和经验,坚持和完善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制度、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制度、强化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制度、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等,健全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努力提高工会工作能力和水平,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各级党委要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高度,认真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加强和改进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为工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不断创造有利条件。

    同志们!

    光荣属于劳动者,幸福属于劳动者。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勤于创造、勇于奋斗,努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创造新的时代辉煌、铸就新的历史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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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archives/5821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archives/5821#respond Fri, 30 Oct 2020 01:25:19 +0000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p=5821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8人,候补中央委员166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党的十九大代表中的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也列席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习近平就《建议(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一年来,中央政治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沉着有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宏观政策应对力度,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经济增长好于预期,人民生活得到有力保障,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积极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全会一致认为,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前行、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战胜各种风险挑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航船继续乘风破浪、坚毅前行。实践再次证明,有习近平同志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领航掌舵,有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顽强奋斗,我们就一定能够战胜前进道路上出现的各种艰难险阻,一定能够在新时代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有力地推向前进。
    全会高度评价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的决定性成就。“十三五”时期,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全面依法治国取得重大进展,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进一步彰显;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的大台阶,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结构持续优化,预计二〇二〇年国内生产总值突破一百万亿元;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五千五百七十五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粮食年产量连续五年稳定在一万三千亿斤以上;污染防治力度加大,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对外开放持续扩大,共建“一带一路”成果丰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城镇新增就业超过六千万人,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过十三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近十亿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水平大幅提升,军队组织形态实现重大变革;国家安全全面加强,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即将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前迈出了新的一大步,社会主义中国以更加雄伟的身姿屹立于世界东方。
    全会强调,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再接再厉、一鼓作气,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全会深入分析了我国发展环境面临的深刻复杂变化,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同时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全党要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保持战略定力,办好自己的事,认识和把握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树立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趋利避害,奋勇前进。
    全会提出了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这就是: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将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将再迈上新的大台阶,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成文化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平安中国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和必须遵循的原则,强调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
    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这就是: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长潜力充分发挥,国内市场更加强大,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健全,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中华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中华民族凝聚力进一步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国家行政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作用更好发挥,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迈出重大步伐。
    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全会提出,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进能源革命,加快数字化发展。
    全会提出,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要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全面促进消费,拓展投资空间。
    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要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完善宏观经济治理,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改革,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全会提出,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坚持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要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全会提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要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全会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全会提出,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依托我国大市场优势,促进国际合作,实现互利共赢。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进贸易创新发展,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
    全会提出,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要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全会提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实施国家安全战略,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防范和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筑牢国家安全屏障。要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确保国家经济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全会提出,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全面加强练兵备战,提高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战略能力,确保二〇二七年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要提高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质量效益,促进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步提升,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推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协调发展,优化国防科技工业布局,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全会强调,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要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健全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要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积极营造良好外部环境,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
    全会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同心同德,顽强奋斗,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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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全党全社会要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archives/5789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archives/5789#respond Fri, 23 Oct 2020 01:39:45 +0000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p=5789   在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给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全体同志回信,向他们致以诚挚的问候。 
    习近平在回信中表示,在抗美援朝战争中,中国人民志愿军发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勇往直前,浴血奋战,为保家卫国作出了重要贡献。志愿军将士及英雄模范们的功绩,党和人民永远不会忘记。 
   习近平指出,60多年来,你们坚持爱党、信党、跟党走,积极参与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活动,继续为党和人民贡献自己的力量,展现了初心不改、奋斗不止的精神。 
   习近平强调,中华民族是英雄辈出的民族,新时代是成就英雄的时代。全党全社会要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大力弘扬英雄精神,汇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 
   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始建于1951年,先后集中供养了2800多名伤残军人,其中参加抗美援朝战争的约2200余人。60多年来,该院伤残军人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力所能及为祖国建设作贡献,义务做传统教育报告近万场,受众300余万人次,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反响。2019年,该院被表彰为“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近日,该院志愿军老战士涂伯毅代表全体伤残军人给习近平主席写信,汇报工作和生活情况,表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保持本色,继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添砖加瓦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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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年轻干部要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archives/5754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archives/5754#respond Mon, 12 Oct 2020 03:43:33 +0000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p=5754     2020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10月10日上午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历史总是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前进的。我们党领导人民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都是为了解决我国的实际问题。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是应对当前复杂形势、完成艰巨任务的迫切需要,也是年轻干部成长的必然要求。面对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我们要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提高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勇于直面问题,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断解决问题、破解难题。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沪宁出席开班式。

    习近平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其中一条很重要的经验就是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外部环境出现更多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年我们将进入“十四五”时期,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解决的问题会越来越多样、越来越复杂。我国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夺取全面胜利,还需要付出持续努力。

    习近平指出,年轻干部要提高政治能力。在干部干好工作所需的各种能力中,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有了过硬的政治能力,才能做到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不畏浮云遮望眼”、“乱云飞渡仍从容”。提高政治能力,首先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在这个问题上,决不能有任何迷糊和动摇!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的实践再次证明,中国共产党是风雨来袭时中国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是抵御风险挑战的最有力制度保证。年轻干部必须坚守一条,凡是有利于坚持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事就坚定不移做,凡是不利于坚持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事就坚决不做!要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观察分析形势首先要把握政治因素,特别是要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做到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提高政治能力必须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怀有敬畏之心。要自觉加强政治历练,增强政治自制力,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要注重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掌握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做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

    习近平指出,年轻干部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调查研究是做好工作的基本功。一定要学会调查研究,在调查研究中提高工作本领。调查研究要经常化。要坚持到群众中去、到实践中去,倾听基层干部群众所想所急所盼,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不能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一得自矜、以偏概全。对调研得来的大量材料和情况,要认真研究分析,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对经过充分研究、比较成熟的调研成果,要及时上升为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措施;对尚未研究透彻的调研成果,要更深入地听取意见,完善后再付诸实施;对已经形成举措、落实落地的,要及时跟踪评估,视情况调整优化。

    习近平强调,年轻干部要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做到科学决策,首先要有战略眼光,看得远、想得深。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一定要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多打大算盘、算大账,少打小算盘、算小账,善于把地区和部门的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棋局,做到既为一域争光、更为全局添彩。要深入研究、综合分析,看事情是否值得做、是否符合实际等,全面权衡,科学决断。作决策一定要开展可行性研究,多方听取意见,综合评判,科学取舍,使决策符合实际情况。

    习近平指出,年轻干部要提高改革攻坚能力。面向未来,我们要全面推进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尤其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继续走在时代前列,仍然要以全面深化改革添动力、求突破。改革必须有勇气和决心,保持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刚健勇毅。要把干事热情和科学精神结合起来,使出台的各项改革举措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工作需要、符合群众利益。改革攻坚要有正确方法,坚持创新思维,跟着问题走、奔着问题去,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在把握规律的基础上实现变革创新。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统一起来,从生动鲜活的基层实践中汲取智慧。要注重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使各项改革举措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习近平强调,年轻干部要提高应急处突能力。预判风险是防范风险的前提,把握风险走向是谋求战略主动的关键。要增强风险意识,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做好随时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准备。要努力成为所在工作领域的行家里手,不断提高应急处突的见识和胆识,对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挑战,要做到心中有数、分类施策、精准拆弹,有效掌控局势、化解危机。要紧密结合应对风险实践,查找工作和体制机制上的漏洞,及时予以完善。

    习近平指出,年轻干部要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真正成为群众的贴心人。要心中有群众,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认真落实党中央各项惠民政策,把小事当作大事来办,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要落实党中央关于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要求,带领群众艰苦奋斗、勤劳致富,在收入、就业、教育、社保、医保、医药卫生、住房等方面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要注意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法开展工作,提高群众思想觉悟,让他们心热起来、行动起来。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习近平强调,年轻干部要提高抓落实能力。干事业不能做样子,必须脚踏实地,抓工作落实要以上率下、真抓实干。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既要带领大家一起定好盘子、理清路子、开对方子,又要做到重要任务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把关、落实情况亲自督查,不能高高在上、凌空蹈虚,不能只挂帅不出征。干事业就要有钉钉子精神,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稳扎稳打向前走,过了一山再登一峰,跨过一沟再越一壑,不断通过化解难题开创工作新局面。

    习近平指出,我们正处在大有可为的新时代。年轻干部要起而行之、勇挑重担,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经风雨、见世面,真刀真枪锤炼能力,以过硬本领展现作为、不辱使命。各级党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明确培养年轻干部的正确途径,坚决克服干部培养中的形式主义,帮助他们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让他们更好肩负起新时代的职责和使命。

    陈希主持开班式,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持之以恒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善于攻坚克难,自觉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时代重任。

    丁薛祥、黄坤明出席开班式。

    2020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参加开班式,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开班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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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论述选编》主要篇目介绍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archives/5749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archives/5749#respond Sat, 10 Oct 2020 06:54:42 +0000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p=5749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论述选编》一书,收入习近平同志2020年1月20日至9月23日期间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文稿43篇。现将这部专题文集的主要篇目介绍如下。

   《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是2020年9月8日习近平同志的讲话。这是这部专题文集的开卷篇。在此前八个多月时间里,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抗疫大战,经受了一场艰苦卓绝的历史大考,付出巨大努力,取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重大战略成果,创造了人类同疾病斗争史上又一个英勇壮举!讲话指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充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充分展现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力量,充分展现了中华文明的深厚底蕴,充分展现了中国负责任大国的自觉担当,极大增强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凝聚力和向心力。讲话集中阐述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以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大无畏气概,铸就的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伟大抗疫精神。强调,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使之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力量。

   《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是2020年1月20日习近平同志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指示。指出:湖北武汉市等地近期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要全力救治患者,尽快查明病毒感染和传播原因,加强病例监测,规范处置流程。要及时发布疫情信息,深化国际合作。

   《加强国际抗疫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是2020年1月至9月期间习近平同志文稿中有关论述的节录。指出:公共卫生危机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团结合作是最有力武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方采取了最彻底、最严格的防控举措,打响了一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同时始终本着公开、透明、负责任态度,及时向世界卫生组织以及有关国家和地区通报疫情信息,包括第一时间发布病毒基因序列等信息,毫无保留地同各方分享防控和治疗经验,并尽己所能为有需要的国家提供支持和援助。中方采取的强有力措施,不仅在对中国人民健康负责,同时也是对世界公共安全的巨大贡献。中方坚定支持联合国系统特别是世界卫生组织发挥关键领导作用,加强国际合作和联防联控,共同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是2020年1月25日(农历正月初一)习近平同志在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讲话的要点。指出: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快蔓延的严重形势,必须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在防控疫情斗争中经受考验,深入防控疫情第一线,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加强联防联控工作,加强有关药品和物资供给保障工作,加强医护人员安全防护工作,加强市场供给保障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加强社会力量组织动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是2020年1月27日习近平同志对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的指示。指出:在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严峻斗争中,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各级党委要在这场严峻斗争的实践中考察识别干部,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经受住考验,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中方愿同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社会一道,共同维护好地区和全球的公共卫生安全》是2020年1月28日习近平同志会见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时谈话的要点。指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始终是第一位的,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疫情是魔鬼,我们不能让魔鬼藏匿。中国政府始终本着公开、透明、负责任的态度及时向国内外发布疫情信息,积极回应各方关切,加强与国际社会合作。中方愿同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社会一道,共同维护好地区和全球的公共卫生安全。

   《牢记人民军队宗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贡献》是2020年1月29日习近平同志对军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指示。指出:湖北省武汉市等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我军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迅速启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紧急抽组精兵强将奔赴疫情防控第一线。全军要在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统一指挥下,牢记人民军队宗旨,闻令而动,勇挑重担,敢打硬仗,积极支援地方疫情防控。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是2020年2月3日习近平同志的讲话。指出:武汉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后,党中央对疫情形势的判断是准确的,各项工作部署是及时的,采取的举措也是有效的。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把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要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重点地区疫情防控,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死率,加大科研攻关力度。要全力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维护医疗救治秩序,扎实做好社会面安全稳定工作,切实维护正常交通秩序。要加大宣传舆论工作力度,统筹网上网下、国内国际、大事小事,更好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更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疫情特别严重的地区要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他地区要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特别是要抓好涉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不能有缓一缓、等一等的思想。要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而不是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方式来给基层增加负担、消耗基层干部的抗疫精力。

   《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是2020年2月习近平同志两篇讲话中有关内容的节录。指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切实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既要立足当前,科学精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要放眼长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是2020年2月10日习近平同志在北京市调研指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讲话的要点。指出:疫情防控是一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严峻斗争。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都同湖北和武汉人民站在一起。湖北和武汉是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胜之地。武汉胜则湖北胜,湖北胜则全国胜。北京作为首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责任重大,决不能有丝毫松懈。社区是疫情联防联控的第一线,也是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最有效的防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把疫情扩散蔓延势头遏制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疫情防控是目前的头等大事》是2020年2月12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关于当前疫情形势和做好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的讲话。指出:当前疫情防控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决不能有丝毫松懈。要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加强疫情特别严重或风险较大地区防控。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要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抓好生产生活必需品供应。要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扛起责任,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经受考验,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务必高度重视对医务人员的保护关心爱护》是2020年2月19日习近平同志就关心爱护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作出的指示。指出:医务人员是战胜疫情的中坚力量,务必高度重视对他们的保护、关心、爱护,从各个方面提供支持保障,使他们始终保持强大战斗力、昂扬斗志、旺盛精力,持续健康投入战胜疫情斗争。

   《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是2020年2月23日习近平同志的讲话。指出: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对我们来说,是一次危机,也是一次大考。经过艰苦努力,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实践证明,党中央对疫情形势的判断是准确的,各项工作部署是及时的,采取的举措是有力有效的。防控工作取得的成效,再次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定必胜信念,咬紧牙关,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不获全胜决不轻言成功。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变压力为动力、善于化危为机,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强化“六稳”举措,加大政策调节力度,把我国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强大动能充分释放出来,就能够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大科技支撑》是2020年3月2日习近平同志在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就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工作座谈时的讲话。指出:人类同疾病较量最有力的武器就是科学技术,人类战胜大灾大疫离不开科学发展和技术创新。要把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作为科技战线的一项重大而紧迫任务,尽快攻克疫情防控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强大科技支撑。要加强药物、医疗装备研发和临床救治相结合,切实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要推进疫苗研发和产业化链条有机衔接,为有可能出现的常态化防控工作做好周全准备。要统筹病毒溯源及其传播途径研究,搞清楚病源从哪里来、向哪里去。要做好患者康复和隔离群众的心理疏导工作。要完善平战结合的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要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加强疫情防控科研攻关的国际合作。

   《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是2020年3月4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讲话的要点。指出: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复杂性,增强统筹抓好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对疫情的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继续抓紧抓实抓细。要深化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发挥我国负责任大国作用。要抓紧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精准有序扎实推动复工复产,实现人财物有序流动、产供销有机衔接、内外贸有效贯通,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讲话》是2020年3月10日习近平同志的讲话。指出:湖北和武汉是这次疫情防控斗争的重中之重和决胜之地。经过艰苦努力,湖北和武汉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但疫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繁重。越是在这个时候,越是要保持头脑清醒,越是要慎终如始,越是要再接再厉、善作善成,继续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最重要的工作,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坚决打赢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要把医疗救治工作摆在第一位,打好群防群控的人民战争,加强力量薄弱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好群众基本生活,形成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补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短板。

   《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发生逆转》是2020年3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讲话的要点。指出:要准确把握国内外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的阶段性变化,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湖北和武汉医疗救治、社区防控和后续工作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其他地区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疫情反弹风险依然存在,特别是国际疫情快速蔓延带来的输入性风险增加。要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发生逆转。要加强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加强对境外我国公民疫情防控的指导和支持,保护他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携手抗疫,共克时艰》是2020年3月26日习近平同志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特别峰会上的发言。指出:重大传染性疾病是全人类的敌人。新冠肺炎疫情正在全球蔓延,给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巨大威胁,给全球公共卫生安全带来巨大挑战,形势令人担忧。当前,国际社会最需要的是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团结应对,全面加强国际合作,凝聚起战胜疫情强大合力,携手赢得这场人类同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斗争。倡议坚决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球阻击战,有效开展国际联防联控,积极支持国际组织发挥作用,加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

   《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讲话》是2020年3月27日习近平同志的讲话。指出: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这样的局面确实来之不易。要巩固和拓展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着力抓好输入性疫情防控工作,把全国总体防控策略调整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抓紧完善同新的防控策略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和举措。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力争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和实施力度,加快释放国内市场需求,抓好农业生产和重要副食品保供稳价,加强对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

   《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是2020年4月8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讲话的要点。指出: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工作决不能放松,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加大力度。要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要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疫情形势变化,及时采取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防控措施,继续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网扎得更密更牢,堵住所有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漏洞。

   《疫情防控这根弦必须时刻绷紧》是2020年4月29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讲话的要点。指出: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境外疫情暴发增长态势仍在持续,我国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国内防止疫情反弹的复杂性也在增加。疫情防控这根弦必须时刻绷紧,决不能前功尽弃。要抓好重点地区、重点群体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有针对性地加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举措,不断巩固防控战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形成抗击疫情强大合力,展现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效率》是2020年5月8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讲话的要点。指出:在抗击疫情的非常时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坚定不移同中国共产党同舟共济、风雨与共,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我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一体行动,各地区各部门立即响应,打响了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展现了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效率。疫情防控斗争实践再次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能够战胜任何艰难险阻,能够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重大贡献。

   《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是2020年5月14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讲话的要点。指出: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总体是好的,同时境外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国内防范疫情反弹任务仍然艰巨繁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前功尽弃。要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内防反弹工作。

   《团结合作战胜疫情,共同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是2020年5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第七十三届世界卫生大会视频会议开幕式上的致辞。指出:人类文明史也是一部同疾病和灾难的斗争史。病毒没有国界,疫病不分种族。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各国人民勇敢前行,守望相助、风雨同舟,展现了人间大爱,汇聚起同疫情斗争的磅礴之力。疫情还在蔓延,防控仍需努力。建议全力搞好疫情防控,发挥世卫组织领导作用,加大对非洲国家支持,加强全球公共卫生治理,恢复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是2020年5月24日习近平同志的讲话。指出:湖北人民、武汉人民为疫情防控作出了重大贡献,付出了巨大牺牲。武汉不愧为英雄的城市,湖北人民和武汉人民不愧为英雄的人民。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事关社会政治大局稳定。要坚持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着力从体制机制层面理顺关系、强化责任。

   《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是2020年6月2日习近平同志在专家学者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广大专家学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为疫情防控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人类健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突发急性传染病往往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社会危害大,是重大的生物安全问题。要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时刻防范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风险。只有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健全预警响应机制,全面提升防控和救治能力,织密防护网、筑牢筑实隔离墙,才能切实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团结抗疫,共克时艰》是2020年6月17日习近平同志在中非团结抗疫特别峰会上的主旨讲话。指出:面对疫情,中国和非洲经受了严峻考验,相互声援、并肩战斗,双方更加团结,友好互信更加巩固。疫情仍在全球蔓延,中国和非洲都面临抗疫情、稳经济、保民生的艰巨任务。我们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资源,团结合作,坚定不移携手抗击疫情,推进中非合作,践行多边主义,推进中非友好,尽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负面影响。

   《把“一带一路”打造成合作之路、健康之路、复苏之路、增长之路》是2020年6月18日习近平同志向“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级别视频会议发表书面致辞的要点。指出:促进互联互通、坚持开放包容,是应对全球性危机和实现长远发展的必由之路,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可以发挥重要作用。我们愿同合作伙伴一道,把“一带一路”打造成团结应对挑战的合作之路、维护人民健康安全的健康之路、促进经济社会恢复的复苏之路、释放发展潜力的增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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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强调要这样加强纪律建设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archives/5746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archives/5746#respond Fri, 09 Oct 2020 08:26:06 +0000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p=5746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意见》指出,要“督促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从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党建网微平台整理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律建设的部分重要论述,一起来学习。

坚定理想信念

我经常讲,党员、干部要经常重温党章,重温自己的入党誓言,重温革命烈士的家书。党章要放在床头,经常对照检查,看看自己做到了没有?看看自己有没有违背初心的行为?房间要经常打扫,镜子要经常擦拭。要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经常进行思想政治体检,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同先辈先烈、先进典型“对照”,不断叩问初心、守护初心,不断坚守使命、担当使命,始终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

——2020年1月8日,习近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我讲过:“功成名就时做到居安思危、保持创业初期那种励精图治的精神状态不容易,执掌政权后做到节俭内敛、敬终如始不容易,承平时期严以治吏、防腐戒奢不容易,重大变革关头顺乎潮流、顺应民心不容易。”我们千万不能在一片喝彩声、赞扬声中丧失革命精神和斗志,逐渐陷入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贪图享乐的状态,而是要牢记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

——2019年6月24日,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古人说:“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弗能夺也。” 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一再强调,“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要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必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培植我们的精神家园”。我之所以不断强调坚定理想信念,是因为这是事关马克思主义政党、社会主义国家的精神力量和前途命运的根本问题。

——2018年1月5日,习近平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

严守政治本色

全党同志必须始终保持崇高的革命理想和旺盛的革命斗志,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驰而不息抓好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坚决同一切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现象作斗争,荡涤一切附着在党肌体上的肮脏东西,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2020年1月8日,习近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大家要时刻把法律的戒尺、纪律的戒尺、制度的戒尺、规矩的戒尺、道德的戒尺牢记于心,把宪法精神、公权属性、公私界限牢记于心,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

——2018年1月5日,习近平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

公道正派才能出清风正气,廉洁自律才能塑良好形象。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良好政治生态的营造,要靠全党上下不懈努力。全党同志要严守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从而凝聚起推动党和人民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强大力量。

——2015年11月20日,习近平在纪念胡耀邦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抓住“关键少数”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抓党的建设,首先就抓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的建设,制定的各项党内法规都对中央领导同志提出更高标准,要求中央领导同志在守纪律讲规矩、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方面为全党同志立标杆、作表率。中央和国家机关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初一公里”,不能出现“拦路虎”,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和党的工作机关条例,把中央和国家机关建设成为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

——2020年6月29日,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以上率下,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中央委员会做起,从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做起,从高级干部做起,对党绝对忠诚,模范遵守党章,严格按党的制度和规矩办事,夙兴夜寐为党和人民工作,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都不破坏党的制度和规矩。

——2016年6月28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一把手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许多违纪违法的一把手之所以从“好干部”沦为“阶下囚”,有理想信念动摇、外部“围猎”的原因,更有日常管理监督不力的原因。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

——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加强家风建设

只有敬畏法律、敬畏纪律,自觉管住自己,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才能担起肩上的重任。中央政治局的同志都应该明史知理,不能颠倒了公私、混淆了是非、模糊了义利、放纵了亲情,要带头树好廉洁自律的“风向标”,推动形成清正廉洁的党风。要勤于检视心灵、洗涤灵魂,校准价值坐标,坚守理想信念。要增强政治定力、道德定力,构筑起不想腐的思想堤坝,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要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反对特权现象,树立好的家风家规。

——2017年12月25日至26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

广大家庭都要弘扬优良家风,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家风。《礼记?大学》中说:“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领导干部的家风,不仅关系自己的家庭,而且关系党风政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向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等同志学习,做家风建设的表率,把修身、齐家落到实处。

——2016年12月12日,习近平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讲话

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在年前的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我专门强调了这个问题。我说,我在这里跟大家语重心长嘱咐,要操这点心,家里那点事有时不经意可能就溜过去了,要留留神,防微杜渐,不要护犊子。干部子弟也要遵纪守法,不要以为是干部子弟就谁都奈何不了了。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处理,而且要从严处理,做给老百姓看。

——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党建网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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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京闭幕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archives/5482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archives/5482#respond Sun, 28 Jun 2020 01:01:48 +0000 http://dangjian.chinagscourt.gov.cn/?p=5482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京闭幕

表决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

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栗战书主持会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0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新修订的档案法、新修订的人民武装警察法。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签署第46、47、48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160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入《武器贸易条约》的决定,决定加入这个条约。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9年中央决算的决议,批准了2019年中央决算。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秘书长杨振武出席会议。

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部分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闭幕会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讲专题讲座,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作了题为《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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