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室
主任魏朝阳,电话:2839298
副主任刘俊,电话:2839074
副主任赵燕,电话:2839116
人员岗位职责:
主任:(一)检查全省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
(二)制订和完善全省法院廉政制度,检查全省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廉政制度情况。
(三)受理对全省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控告、检举。
(四)调查处理全省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及其他纪律的行为。
(五)受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服纪律处分的复议和申诉。
(六)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督察纠正全省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损害群众利益和损害司法公信的不正之风。
(七)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预防腐败工作,开展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司法廉洁和遵纪守法的教育。
(八)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主任:协助主任履行上述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