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负责审理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管辖庆阳、平凉、天水、陇南、甘南、临夏、定西7个市州及林区法院的相关刑事案件;监督、指导案件管辖地域内上述案件的刑事审判工作;负责“扫黄打非”专项工作;打黑除恶专项工作;打击网络传播恐怖信息、网络淫秽信息等网络犯罪专项工作;藏区维稳专项工作。
人员:
庭长南永绪,电话:2839172
副庭长唐庆华,电话:2839199
副庭长毛军,电话:2839019
人员岗位职责:
庭长:(一)制订工作计划,合理配置人员力量,全面完成规定的审判任务,就本庭工作向分管副院长和院长负责。
(二)以身作则,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和工作事项。
(三)抓好本庭审判工作和对中级、基层法院对口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注重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及时总结审判经验。
(四)审签本庭法律文书和公文函件,完成本庭调研任务。
(五)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庭长:协助庭长履行上述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