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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登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8/3/30 9:09:5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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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永登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案件。
        2、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5、对永登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培训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6、负责本院监察工作。
        7、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8、负责本院涉诉信访工作。
        9、为本院审判工作提供司法技术服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院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研究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信访接待室及4个派出法庭等机构。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院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本院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224.1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56.98 万元,减少11.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幅度大。

        (一)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1224.1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4.19 万元,减少1.9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幅度大。

        (二)项目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8年司改上划省级财政过渡过程中,尚未安排项目预算.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9.48万元,2018年预算为省级预算,口径与比方不一致,无法对比。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5.4万元,2018年预算为省级预算,口径与比方不一致,无法对比。

        3.公共安全支出1010.5万元,2018年预算为省级预算,口径与比方不一致,无法对比。

        4.住房保障支出 58.76万元,较2017年减少0.12万元,主要是因为2018年我院在职人员减少1人。

        (四)非税收入

        2018年本部门共有 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18年计划征收600万元。

        1.中央批准设立 2个,主要是 诉讼费和罚没收入,分别计划征收480万元,12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永登县人民法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2017-2018年预算均未安排因公出国经费.

        2.公务接待费 4.1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64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以前县财政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计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190人次,主要为省高院及其他省市法院、人大代表来我院的交流、调研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7.0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7.0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级预算口径与地方不同。

        4.培训费 3.9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3.99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未安排

        5.会议费0 万元,2017-2018年预算均未安排

        6.机关运行经费 158.5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7.48万元,下降 16.3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幅度大。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16.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16.67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3790.8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11802.54 平方米。价值 2477.26 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26 辆,价值367.87万元,其他办公设备价值945.67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8年预算中尚未安排项目支出预算,无部门绩效评价.

        4、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永登县人民法院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六.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永登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永登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永登县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永登县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永登县人民法院 

                                                                                        2018-2-26

        永登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