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0日上午,白龙江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以庭审直播的方式审结了一起盗伐林木案件。被告人扎西某某涉嫌犯盗伐林木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扎西某某为修建房屋,于2017年7月先后利用半个月时间,携带1把斧子和1把弯把锯,擅自进入迭部生态建设局电尕林场78林班6小班、4小班内盗伐国有林木82棵,其中云杉1棵、冷杉81棵,并加工成82根原条。经鉴定,1棵云杉、81棵冷杉的立木蓄积合计为51.1024立方米。鉴于被告人扎西某某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白龙江林区法院始终深入践行司法护航生态理念,依法严惩涉环境资源犯罪,切实加强环境司法,大力推进林区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满足林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环境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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