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经院领导研究决定,拟推荐: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西和县人民法院吴谦同志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一、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一)拟推荐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主要事迹:陇南中院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上级人民法院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岗”“先锋岗”作用,在新冠疫情防控、抗击洪涝灾害、驻村帮扶、志愿服务等急难险重工作中的先锋引领作用。近三年,陇南法院多项指标考核均居全省法院前列,院党组连续九年被市委考核为“好”等次。院机关党委先后被市委表彰为全市先进党组织;被市委组织部、市工委确定为市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工作观摩点;被院党组授予集体嘉奖。
(二)拟推荐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吴谦,男,汉族,1970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西和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主要事迹:该同志甘于奉献,不计个人得失,始终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从不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廉洁用权,洁身自好。在近年工作中,多次承担和负责完成大型组织活动,起草了数百项组织、队建、党建方面的文件、材料和制度,表现出突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其所在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等一系列重要荣誉、综合考评连续三年获全市一等奖等业绩的取得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在党建工作上,该同志能及时贯彻上级精神,正确执行党组决定,积极组织党支部开展党建标准化工作和“红旗党支部”创建工作,党建工作受到上级法院和机关工委的充分肯定和好评,2020年西和县法院党支部获得全县“红旗党支部”。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上午8:40—11:50 下午14:40—17:5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939—8386544 0939—8386550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监察室(715室)、政治部(712室)反映。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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