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有效提升司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诉讼服务中心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范。
诉讼服务中心位于院机关一楼,由立案服务区、诉讼服务区、信访服务区三部分组成,涵盖诉讼引导、查询咨询、诉调对接、登记立案、约见法官、文书送达、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主要功能,解决一站式、一揽子办理当事人除庭审以外的涉诉事务。
一、立案服务区
1、导诉台。导诉员1名,职责如下:
①引导来访的当事人到立案区、信访区、值班区、阅卷查询区、人民调解室、法律咨询室、诉前调解室、休息区;
②指导不会书写起诉状、申请书、支付令、公示催告的当事人按相应范本书写。
2、服务窗口。
窗口1民事立案 负责受理一二审民事案件的起诉、上诉;受理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先予执行等申请。
窗口2行政执行立案 负责受理一二审行政案件的起诉、上诉及国家赔偿案件的申请;受理执行案件的申请。
窗口3绿色通道 负责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涉军维权案件的起诉;受理老弱病残当事人的起诉;受理司法救助申请。
窗口4 跨域立案 负责各类跨区域立案工作,包括接受、审查、寄送起诉材料,推送、接受立案信息等工作;
窗口5费用缴纳 负责办理诉讼费、保全费缴纳、退费等。
窗口6材料收转、文书送达、排期开庭 负责各业务庭局当事人来院领取法律文书、送交诉讼材料的接待工作,民商事、行政诉讼的首次送达和开庭排期。
窗口7立案调解、速裁 负责立案调解、繁简分流、快速审裁等工作。
二、诉讼服务区
由调解工作室、法官约见室、视频接待室、律师工作室等四个功能室组成。
1、调解工作室
主要负责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由立案区7号窗口的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将案情简单符合调解的案件委派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和律师调解,全面提升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机制。轮值的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和律师按件计发报酬,案件调解成功或申请司法确认形成法律文书的按300元/件予以奖励,未调解成功但已确认无争议事项并确定纠纷焦点的,按150元/件予以奖励。
2、法官约见室
法官会见案件当事人原则上在约见室进行,落实院机关办公室、会议室不接待当事人的纪律要求。当事人提出约见法官的,窗口人员应电话通知法官,法官若无开庭、开会等特殊情况,应尽快赶到法官约见室处理接待,不得推诿、拖延、回避。因情况特殊不能亲自接待的,承办法官所在部门应及时安排其他法官接待、衔接。约见期间,法官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司法礼仪相关规定,做到文明、规范用语,对于当事人情绪激动、言词过激的,要尽量做好解释、劝导和说服工作,并做好记录。
3、视频接访室
安排远程视频接访专门用房,配置视频接访专用设备,完善网络通讯设施。
4、律师工作室
为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方便律师工作,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工作室,提供办公桌椅、文件柜、饮水机等常用设施,用于律师庭前准备、阅卷、休息等。本市律师事务所选派律师到工作室轮流值班,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法律援助等司法服务,以方便群众诉讼。
三、信访服务区
信访室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处理来信来访、信访预约、大接访、联合信访、远程视频信访等事项;办理申诉案件复查等工作。信访接待法官应当及时接待来访人,认真审查申诉、信访材料、听取意见,完整记录来访信息。
四、后勤及制度保障
1、院领导实行轮流每周值班制度,负责处理当周日常诉讼服务(含信访工作)事宜。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实行轮流值日。
2、诉讼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着制服装、挂牌上岗。
3、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每月实行信访津贴,按标准纳入工资发放。
4、为当事人提供诉前劝导书、各类诉讼指南、诉讼风险书、廉政告知书、常见案件举证指引等资料;摆放普法小册子、法院专刊、人民法院报等书借当事人取阅。
5、配备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自行查询有关案件基本信息;添置银行POS机、连接互联网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机、书写台(纸、笔、印泥及法律诉状样本等);开辟休闲式等候区,为当事人提供休息椅、WIFI、空调、饮水机、多功能手机充电器、擦鞋机、雨伞架、老花镜、针线包、便民小药箱等用品或材料。
本规范由本院审判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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