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欢迎访问甘肃法院网,今天是 2023年02月12日 星期日
        先进典型
        当前位置:首页 » 先进典型

        既把案件判公 又把人心判暖——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李兰的办案故事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8/3/28 9:42:57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用便利群众的方式办案,用贴近群众的语言审案,用释法析理的逻辑判案。” 这是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管办负责人、第四审判团队负责人李兰近年来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真实写照。

         从民二庭副庭长到审管办负责人,从员额法官到审判团队负责人,李兰对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感受颇深。她说,每一次裁判都要经受得住司法责任制的考验,既要把案件判公又要把人心判暖,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今年2月,李兰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今天,《甘肃政法好故事》专栏讲述她司法办案的故事。

        微信图片_20180328095136.jpg

        李兰待人平和,办事理性,这不仅体现在生活中,而且还体现在工作中。也正因如此,她所审判的许多疑难复杂案件,均在她平和的法官姿态、理性的法理分析下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法官员额制改革之前,李兰接手的一起电力损害赔偿再审案,由于电击伤人的严重后果和伤者父亲的长期上访,备受当地群众和有关领导关注。

        案件发生在天水市麦积区农村。刚满19岁的原告王某站在其姑父修建的平房屋顶,帮其叔父从房屋后院往前院转运一根钢管时,不慎触及上方的10千伏高压线,被电击从将近4米高的屋顶坠地。

        事发后,王某虽经天水、兰州、西安等地的医院抢救或治疗1年多时间,但终因内脏严重受损,多处被置换,大小便失禁,生活无法自理,长年卧床维持生命。后经司法鉴定,王某构成二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

        王某父亲代理儿子将供电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巨额赔偿,法院应供电公司申请,依法追加王某的姑父、叔父为共同被告。但王某父亲不服原审法院的判决,长期到有关部门上访。

        李兰阅卷后暗下决心,要彻底解决这一纠纷。她多次同王某父亲平和地交谈,不厌其烦地倾听其一遍遍地诉说,并理性分析了相关事实和法律问题。

        王某父亲认为李兰所说句句在理,其态度也变得温和起来。“从现有证据看,远远不能支持你要求赔偿的数额。”李兰抓住时机,希望王某父亲降低对判决结果的合理预期,以防止判后出现再次上访现象。

        王某父亲最终将诉讼标的从500万元降到 200 万元,并从家中背来 3 包连自己说不清共有多少金额的票据做证据。这些票据既有医疗花销方面的,又有交通住宿方面的,还有其他方面的,就连1元钱的公交车票也不例外。

        李兰静下心来,花了一周时间把王某父亲背来的票据一一整理、归类粘贴、装订在卷,共计4000多张。当王某父亲看到粘贴整齐的票据时,终于说出一句心里话:“李法官,真是劳累你了,我相信你不会偏向他们判案的!”

        案件判决时,李兰结合庭审质证意见,在合议庭合议的基础上,对全案 4000 多份证据一一进行了分析、说明和认定,并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和造成王某伤残的多方原因,在不违反法律原则的前提下,更多地考虑谁更有能力控制高压供电带来的危险,谁就在更大范围内对损害后果理赔等问题,合理划分了各被告人的损害责任,最终形成了一份长达 36 页的判决书。

        判决书既有法理的阐释,又有情理的表达,依法对赔偿原告王某医疗费、护理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共计90多万元进行了分担判处,并判决供电公司赔偿王某精神损失费 2 万元。案件宣判后,受损者释然,赔付者服判,并合情合理合法地回应了各方关切。后来,这份判决书受到省高院的高度评价。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自从 2016 年 10 月进入员额法官以来,李兰把司法责任制牢记在心,每月都要从繁忙的审判管理工作中抽出一定时间,深入一线司法办案,履行员额法官的职责使命。

        2017年12月,李兰在办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时,一名十八九岁女孩前来领取法律文书。李兰热情地接待她,亲切地同她交谈,得知女孩叫陈某,正在上海某大学上学,她父母早年离异,抚养她长大的母亲一年前因犯罪被判入狱。她这次专程从学校请假回来,帮母亲赵某打官司。

        我妈惹上这个官司就是因为太义气,当时她还是一名教师,她的朋友高某为从小额贷款公司借5万元现金找我妈作担保,我妈连合同没看一眼就签了字。”陈某诉说,她妈根本没拿一分钱,全由高某花销了,但高某失去联系,法院一审判决高某和她妈共同偿还5万元借款,并承担利息。

        李兰在同陈某的交谈中还了解到,陈某家庭的变故给这个正在上大学的女孩带来沉重负担,家里没有了经济来源,今后的学费都成问题。母女俩在监狱会见时均不服一审判决,一致认为不该承担还款责任,为争口气的女儿凑足上诉费后提出上诉。

        你能考上大学很不容易,建议你和妈妈商量后找个可靠的人代理参加诉讼,你应该尽快回学校上学,可不能影响了学业啊!”在李兰的建议下,陈某找到母亲入狱前的一名同事作为委托代理人,又赶赴兰州会见服刑的母亲,予以签字确认。

        为帮母亲打官司,陈某多次在上海、天水、兰州之间来回奔波。李兰不忍心让这个女孩如此来回折腾,甚至背负心理负担。她试图找到失联已久的高某前来参加庭审,以便核实案情,尽快案结事了。最终,在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多方查找下,通过电话同高某取得联系。

        远在新疆做工程的高某在电话中承认陈某所述情况属实,并满口答应到法庭把事情说清楚,声称决不会为难赵某母女。但到案件开庭时,高某仍不到庭参加诉讼,女孩陈某又来到法庭参加旁听。李兰开完庭后,更多地从司法的人文关怀考虑,留下陈某希望说服她从这个案件中解脱出来。

        从现有证据看,一审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建议你们作撤诉处理,这样还能退还你们一半的上诉费。”李兰拿出多份证据给陈某看,“你妈妈赵某不仅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一栏内同高某都有签名,而且在同意放款给高某的文书上也有签名。”

        现在高某又不参加诉讼,无法证明你妈妈担保人的身份,要怪就只能怪你妈妈太粗心,签了不该签的字。”李兰还结合案件向陈某分析了借款人与担保人的法律关系等情况。陈某恍然大悟,也责怪母亲粗心大意造成了这样的后果,决定说服母亲撤诉后回学校安心上学。随后,此案按撤诉程序处理。

         严谨细致强管理,服务审判提质效。李兰作为审管办负责人,严格履行审判管理服务职能,带领工作人员认真落实司法改革措施,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抓实抓细案件信息管理、审判流程管理、审判态势分析、审判质效评估、审判绩效考核各项工作,使天水中院多项审判指标居于全省法院前列。

         法理柔情化纠纷,公正司法赢民心。李兰作为第四审判团队负责人,更加追求“以平和的姿态待人、以练达的情理感人、以严谨的法理服人”的办案理念,带领团队人员专攻商事合同等类型案件的审判,不断传递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