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法官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肃省法官学院是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直属的独立机构,为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学院主要承担我省政法系统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同时承担部分全国法院系统教育培训和省内其他民族地区政法干警业务培训、学历教育培训等工作。
主要职责是:
1、提高西部少数民族法官政治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水平;
2、负责全省法院系统法官、干警业务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
学院内设机构9个,包括:办公室、人事监察处、总务处、教务处、教研室、联络处、网络处、培训处、翻译处9个部门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1580.6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55.44万元,增长3.51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上年结转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9.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1.5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580.6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55.44万元,增长3.5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上年结转资金。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7.3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2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0.1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5.9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9.1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591.1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93万元,增长1.51 %,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95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1.56%,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培训及教学研究等业务需求,需增加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金额。。
保障运转经费5个,主要是:少数民族法制教学研究经费、培训费、物业费、电费补助、全省法院业务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无预计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2.公务接待费5.4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44万元,增长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5万元,下降48.6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25万元。
4.培训费1.8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 %,增长0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5.会议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无预计会议。
6.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预算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部门预算公开表9为空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预算无非税收入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7.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07.0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8706.5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90平方米,价值353.52万元;业务用房29938.68平方米,价值13101.11。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辆,价值308.86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56.91万元。2022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126.51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空调、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甘肃省法官学院是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学院主要承担中亚西亚国家法官、全国民族地区法官、全国部分法院干警、甘肃省人大代表、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甘肃省政法干警、甘肃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省内民族地区双语法律人才培训培养工作。
由于甘南藏族自治州等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缺乏专门的双语法官培训基地。2011年12月,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报告,请求在甘肃省甘南州舟曲县建立“双语法官培训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要积极尝试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建立双语法官培训基地”,省高法党组据此经过广泛调研,同意在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建立双语法官培训基地。201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设立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同年6月,甘肃省法官学院正式设立,其培训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
2022年度,甘肃省法官学院聚焦主责主业,全面落实培训任务,本年度培训费财政拨款为56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38万元,全年支出共计562.3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实施培训费项目,为实现全省政法各系统民族地区法律人才全覆盖,达到政法各类干部、干警能用双语处理政法事务、化解民族地区群众各类纠纷,促进民族团结和地区稳定,完成省委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中赋予法官学院的各项培训任务提供了经费保障。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预算公开表11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21年我单位计划对“少数民族法制教学研究经费”项目等5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规定的项目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政法各类干部、干警能用双语处理政法事务、化解民族地区群众各类纠纷,促进民族团结和地区稳定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5个,涉及财政支出9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涉及财政支出958万元。2022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甘肃省法官学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甘肃省法官学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省甘肃省法官学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省甘肃省法官学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甘肃省法官学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省甘肃省法官学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甘肃省法官学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甘肃省法官学院2022年预算表
2.甘肃省法官学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