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行政庭线上开庭合并审理了郝某忠、郝某海诉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三案,白银区区委常委、副区长于哲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依法履行应诉职责。
合议庭法官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律师在北京,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便利等因素,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通过网络庭审系统实现兰州、北京、白银多地连线。整个庭审画面清晰、声音流畅,庭审笔录由当事人审阅后进行了电子签名确认。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明确规定,也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若干规定》的明确要求,对于回应人民群众告“官”能见“官”的期待,密切“官”民关系,理顺群众情绪,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是省法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一个缩影,区政府负责人对省法院借助信息化成果便利负责人出庭应诉表示赞赏。省法院今后将通过多种举措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积极助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