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张掖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行政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司法审查作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十年来,从消除立案难“门槛”、全面畅通诉讼渠道,到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再到破解行政诉讼“主客场”难题,张掖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与时代同频共振,努力为平安张掖、法治张掖建设贡献司法智慧。
立案登记制落地生根,切实维护诉权有效行使
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改革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同步施行,张掖两级法院严格贯彻执行新法,全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依法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针对普遍存在的当事人面对行政诉讼不会诉的情形,由行政审判部门审查起诉材料,对当事人的诉请及所提交的材料进行一次性的指导与告知,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得到有效化解,人民群众的行政诉权得到充分保护,立案渠道全面畅通。
2012年至今,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722件,案件受理数量逐年大幅递增,从2012年的96件上升到2021年的249件,上升了159.4%。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从“不敢告、不会告、不愿告”向积极大胆行使诉权转变。
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告别行政诉讼“主客场”
为排除地方干预,解决“县区法院判不了县区政府”的难题,张掖法院全面推进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让行政审判走出地方干预藩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行政案件异地管辖的暂行办法》,确定由张掖中院管辖原由365易贷的钱还能拿回么_beat365在线平台网址_365bet最新备用网站中院管辖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张掖中院制定《关于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方案》,确定由甘州法院和高台法院分别管辖原由高台、山丹、民乐三县法院和甘州、临泽、肃南“一区两县”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诉讼异地管辖制度的实行,让人民群众敢于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让人民法院挺直了“腰杆”,加大司法审查力度,敢于依法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作出否定性裁判。
群众“告官能见官”,负责人“出庭又出声”
行政审判是政府与群众间的“连心桥”,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则是行政审判中的“关键环”。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增加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张掖法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大力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由不出庭到出庭,由出庭再到出声的转变,行政机关整体应诉能力显着提升,充分彰显了“官民平等”的法治价值。近年来,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最初的不到10%,增长到了现在的60%,实现从“要我出庭”到“我要出庭”的逐步转变,行政案件庭审效果、质量显着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也得到提升,促使行政行为更加规范,群众满意度也逐年升高。
充分发挥司法审查作用,为依法行政精准施策
为行政执法“把脉问诊、开出良药”是行政审判的重要任务。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应诉能力,张掖中院自2012年以来,坚持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帮助行政机关准确掌握全市行政执法现状和行政行为中普遍存在的法律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坚持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的同时,张掖法院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沟通,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定期召开案件协调会、府院联席会,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编印《行政审判案例选编》,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以良性互动促进依法行政向纵深推进,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逐梦惟笃行,奋进正当时。党的二十大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新要求、赋予了新内涵,全市两级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开拓创新勇毅前行,为助推张掖法治政府建设,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书写全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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