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印发通知,将2022年2月确定为“7+5”组织生活“素质提升月”,要求院各党支部以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为目标,结合部门工作性质和党员干警思想实际,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的政治要求落到实处。
一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2022年全年“三会一课”首要重点必学内容,每个月都要确定一个专题组织党员干警通过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官网等中的专栏专题进行学习研讨交流,深刻掌握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等。
二要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为目标,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各项工作,要按照党章规定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对每名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评价,确定等次,激励优秀党员,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达到教育党员、提高党员素质、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支部组织力的目的。同时,要及时做好相关资料的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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