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午,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党支部开展集体学习,全体党员干警参加会议,非党员干警列席会议。
集体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的形式,传达学习3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精神,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关于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及本院《关于严肃请销假纪律的通知》,6名同志结合实际工作发言交流。
会议要求,办公室党支部全体党员干警要不断加强学习,通过集中学、个人学、交流学等多种形式,夯实理论根基,持续提升自身能力素质,扎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要带头模范遵守纪律和规章制度,始终心存敬畏、严守底线,严于律己、令行禁止,做遵纪守规的模范,自觉树立良好形象。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同时,狠抓工作责任落实,聚焦重点工作,创新思路方法,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要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建优坚强支部,筑牢战斗堡垒,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干警优质高效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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