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
一、部门职责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有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复查对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裁定的申诉案件和审判提起的再审的案件。
3.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生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6.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内设5个机构: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编制人数6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20人,工勤编制10人。2021年末实有人数40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10人。
(三)直属事业单位。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为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的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1325.3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155.33万元,增长13.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5.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325.3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155.33万元,增长13.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150.93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23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35.61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85.5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5.3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038.3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90.33万元,增长9.5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8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5万元,增长29.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内设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及办案执行等业务需求,需增加业务费等项目金额。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业务费。
2、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相关表格为空表。
2.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32万元,下降13.7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5.27万元,下降93.1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25.27万元。
4.培训费1.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25万元,下降12.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培训。
5.无会议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6.机关运行经费158.7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9.57万元,增长14.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案件审理及办案执行等业务需求,增加相关费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 2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51.06万元。其中: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价值49.86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77.21万元。2022年度各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287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空调、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计划选取“业务费”项目为重点项目公开项目信息。本年度计划将144万元项目资金根据开支范围,合理安排支出计划,保证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业务费是法院支出中最重要的年度经常性项目,主要用于法院办案业务经费支出,项目主要支出内容包括办案费、邮电通讯费、业务交通费、业务会议费、业务培训费、劳务费、法制宣传费、业务资料费、服装费、业务设施管理费等。我院设有综合办公室、执行局、综合审判庭、立案庭、等参与审判的工作机构,以确保我院审判工作良好运转,提高办案能力和效率,加强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预算公开表11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我单位对业务费和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的案件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重点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2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287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2年本部门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表
2.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
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1: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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