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上午,春节长假后上班第一天,永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接到申请人文某、冯某等多人的电话,随后,执行法官立即驱车分别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并将被执行人王某、冯某等人拘传至法院。
节后上班第一天 · 执行忙 · 案件一
申请人文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律文书生效后,文某申请强制执行,期间未发现王某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王某也常年在外地务工。今年春节期间王某回家过年,申请人文某发现这一线索后立即向执行法官告知。
节后上班第一天 · 执行忙 · 案件二
申请人冯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通过调解确认,由被执行人张某返还申请人冯某合伙款项3万余元,但张某未履行案款,法院向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后,张某仍未到法院交纳案款,执行法官多次到其家中寻找,但均因家中门锁紧闭而无果。申请人冯某发现张某今早就在家中,执行法官立即前往,将其拘传至法院。
经过大量的释法明理及思想感化工作,被执行人王某、张某等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正不端正的态度,当场筹措部分案款,对剩余款项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并提供担保。申请人拿到相应案款后,对被执行人的境况表示理解,同意和解意见,并对执行法官的工作给予高度的认可和感谢。
1月28日当日,执行局共拘传当事人5人,执行到位8万余元。新年伊始,万象更新。永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将继续秉承为民宗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活执行措施,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在“最后一公里”加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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