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白龙江林区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伐林木案件,并当庭判决被告人道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400元。
庭审直播现场
2020年10月,被告人道某携带作案工具油锯和斧子,擅自进入甘肃省迭部生态建设管护中心水泊沟林场17林班内盗伐云杉5棵。2021年7月,被告人道某再次携带作案工具擅自进入水泊沟林场17林班2小班内盗伐风倒云杉3棵。经鉴定被告人道某所盗伐的林木立木蓄积为7.0475立方米,属数量较大。庭审中被告人道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 , 并当庭认罪悔罪。法庭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达到了简案快审、节约司法资源的目的,同时及时有效地打击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为构筑林区司法绿色防线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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