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司法权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省、市金融领域不良资产清收处置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涉金融案件执行力度。
12月29日,庆阳中院执行局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强制清腾房屋28间,执结一起涉案标的360万元金融借贷案件。
陈某、丁某在合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240万元未按期归还,庆阳中院依法判决被告清偿借款本息。因陈某、丁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合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强制执行。
庆阳中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用于抵押的合水县城主街一宾馆进行评估拍卖。经评估,该宾馆共有房屋28间988.14平方米,价值为447.43万元,但已租赁给第三人使用,且在司法拍卖中两次流拍。经执行法官多次调解,申请人书面同意,以第二次拍卖时保留价360万元接手该宾馆,用以抵顶借款本息。
租赁期满后,庆阳中院张贴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限期自动腾退并交付房屋,但被执行人仍未交付该房产。执行法官田崇印带领执行干警,在市中院法警支队和合水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大力协助下,对涉案宾馆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执行当日,天气寒冷,参与执行的一众干警士气高涨,特别是田崇印法官,虽临近退休,仍身先士卒现场监督执行。执行干警秉持文明执法理念,发扬不怕劳累、敢打硬仗的精神,对宾馆室内空调、电视、电脑、桌椅及床等财物进行搬离清腾,经过一天的努力,圆满完成预期任务,以强力执行清理涉金融不良资产案件,为维护金融安全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