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培训藏、维吾尔、蒙古、哈萨克等民族语言文字的“双语”法官和辅助人员;承担全省其他民族地区法官的续职、任职、晋职资格培训和其他培训;负责甘南州法官队伍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研究。
人员:
院长杨作兴,电话:0941-5176918
党委书记李学振,电话:0941-5176917
副院长翟明利,电话:0941-5176928
副院长扎西才让,电话:0941- 5187637
人员岗位职责:
院长:(一)组织制定落实培训规划。主持法官学院培训学员全面工作,对学院分院工作进行指导。
(二)组织完成法官等级晋升培训、新进法院人员培训。人民陪审员培训及专项培训等工作任务。
(三)负责教学研究工作。
(四)总结干部培训经验,改进教学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
(五)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院长:协助院长履行上述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