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政治部(内设人事处、法官处、教育处、老干处):负责全省法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工作、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全省法院党建和文化建设工作;协助地方党委管理下级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协助省编制部门管理全省法院机构编制;做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法院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工作;负责全省法院法官等级评定和司法警察警衔管理;指导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管理、宣传等工作;负责省法院机关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办理法官职务按法律规定任免工作;办理人事信息、档案统计等有关工作;负责省法院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人员:
人事处处长张延纲,电话:2839108;副处长谭志军,电话:2839109
法官管理处处长牛荣,电话:2839102;副处长张丽娟,电话:2839169
教育处处长屈毅,电话:2839099;教育处副处长谢怀东,电话:2839105
老干处处长张莉,电话:2839107;副处长王乐民,电话:2839160
人员岗位职责:
政治部主任:
(一)负责全省法院干警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和表彰奖励等工作。
(二)协助院党组抓好全省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
(三)负责全省法院机构编制、人员招录、法官等级评定和司法警察警衔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办理院机关干警考核、选拔、推荐、任免、劳资和调整交流等工作。
(五)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六)完成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事处处长:
(一)组织完成院机关机构、编制职数、人员、人事文书和考勤管理等工作。
(二)做好各类人员的任免、调配、考核、工资福利、办理退休等工作。
(三)负责法官等级的评定、晋升、选升等工作。
(四)管理人事档案、人事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
(五)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法官管理处处长:
(一)指导全省法院法官队伍建设,开展调查研究,按照要求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
(二)组织本处人员完成法院干部协管、法律职务任免、法院工作人员招录、法官等级评定和司法警察警衔管理、人事信息管理等工作。
(三)协调省编制部门管理全省法院的机构编制。
(四)指导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管理、宣传等工作。
(五)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教育处处长:
(一)负责全省法院队伍教育培训的规划和组织实施,抓好最高法院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培训计划的落实,负责全省法院司法考试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负责全省法院党建指导工作,切实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教育实践活动。
(三)负责全省法院表彰奖励工作,按照要求做好先进典型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表彰工作。
(四)负责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指导工作。
(五)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老干部工作处处长:
(一)负责老干部工作的组织、计划与实施。
(二)负责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
(三)负责老干部党支部的日常工作,组织老干部党员参加机关党委和支部的各项活动。
(四)带领全处努力做好老干部的服务保障工作。
(五)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