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省法院党组对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订工作计划和目标,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省法院机关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协助党组抓好中心组学习,发挥好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员管理教育,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党组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
人员:
专职副书记肖麟,电话:2839070
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赵骥鸿,电话:2839092
人员岗位职责:
专职副书记:
(一)制订省法院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和目标,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机关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及专项教育活动。
(二)加强党员管理教育,负责党组织的支部建设,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新党员发展工作,发挥好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负责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党组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四)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
(五)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书记:协助专职副书记履行上述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