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负责全省法院的司法行政装备工作;负责全省法院系统的武器弹药、服装、车辆装备的采购和配备工作、负责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设、制订法院系统专项建设实施计划、负责法院系统部门预算汇总编制、预算执行控制、决算汇总编报、财务统计及综合性财务制度制订、财务管理指导等工作;负责法院系统政法专项经费申报划拨、绩效考核和诉讼费的收缴管理。
人员:
处长马小刚,电话:2839079
副处长李年文,电话:2839166
副处长李华,电话:2839075
人员岗位职责:
处 长:(一)负责全省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级法院为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提供装备后勤保障。
(二)负责组织执行财经法规制度,制订法院系统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组织汇总编制法院系统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加强预算执行控制和财务统计工作。
(三)负责省法院机关车辆管理、财务审计、固定资产等审判保障事务管理工作,确保院机关审判、管理及干警工作生活正常运行的后勤保障供应。
(四)组织全省法院部门预算资金的申报划拨,资金使用绩效考核和诉讼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五)组织制订全省法院系统“两庭”等基础建设规划,加强项目投资计划的申报管理,督促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六)组织编制全省法院系统业务装备规划,负责警用车辆指标统一分配、牌照申请,统一采购配发法官、法警服装、相关法庭设施,协助做好枪支弹药购置、配发与报废。
(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处长:协助处长履行上述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