镣铐加身的蔡某因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了惨痛代价。本是一桩简单的民事案件,无视法律尊严、挑战司法权威的蔡某最终却走向了犯罪道路。面对高墙铁网,蔡某悔恨交加,悔不该以身试法,毁了自己,害了家人。故事还得从两年前讲起——
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3月9日,榆中县人民法院以(2017)甘0123民初663号民事判决书判处被告人蔡某在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杨某借款87550元。被告人蔡某在法院作出判决后有能力执行判决而拒不执行,在榆中县人民法院对其依法拘留后仍拒不如实申报财产且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2017年8月4日在榆中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后,被告人蔡某向杨某支付了35000元欠款后被榆中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经公安机关多次传唤拒不到案。被告人蔡某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后,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表示认罪悔罪。
此案将择期宣判。
当天,榆中法院还就张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新华网、中国甘肃网、甘肃电视台等媒体对上述案件的审理进行了报道,中国庭审公开网、榆中法院官方微博同步直播了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