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负责全省各级法院执行案件的监督;受理、审查执行异议案件、案外人异议案件、执行复议案件、申请变更执行法院案件、执行监督案件;审查、处理涉执行信访申诉案件。
人员:
处长强峰,电话:2839207
副处长朱华,电话:2839289
人员岗位职责:
处长:(一)负责本处工作计划的制订、组织、实施、督促、检查。
(二)负责全省各级法院执行案件的监督。
(三)指导全处办理执行异议案件、案外人异议案件、执行复议案件、申请变更执行法院案件、执行监督案件。
(四)做好涉执行信访申诉案件的审查和处理。
(五)完成院、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处长:协助处长履行上述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