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负责审理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案件;审理毒品犯罪、涉外刑事犯罪案件;监督、指导全省法院上述案件的刑事审判工作;负责量刑规范化专项工作;禁毒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打击假发票专项工作;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专项工作;农资打假专项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工作;涉外刑事犯罪专项工作;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公开信息和诚信体系建设专项工作;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工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工作;打击和整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违法犯罪活动专项工作。
人员:
庭长张根虎,电话:2839203
副庭长李天,电话:2839205
副庭长陈莉,电话:2839255
人员岗位职责:
庭长:(一)制订工作计划,合理配置人员力量,全面完成规定的审判任务,就本庭工作向分管副院长和院长负责。
(二)以身作则,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和工作事项。
(三)抓好本庭审判工作和对中级、基层法院对口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注重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及时总结审判经验。
(四)审签本庭法律文书和公文函件,完成本庭调研任务。
(五)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庭长:协助庭长履行上述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