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统一指挥全省法院执行力量。
人员:
执行局副局长马兴隆(主持全面工作),电话:28392016
人员岗位职责:
局长:(一)领导、管理全省执行工作。监督、指导全省各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开展工作;主持讨论、处理重大疑难执行案件;组织实施重大案件执行活动。
(二)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执行工作经验,完善执行工作制度,指导制定全省法院及本局执行工作的工作规划,推动全省执行工作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完善。
(三)监督、指导、协调各内设机构的工作。
(四)完成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局长:协助局长履行上述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