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对判后答疑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规范判后答疑释法解疑工作,提高法院裁判公信力。近日,张掖中院以优化“立案诉服窗口”服务活动为契机,多措并举强化判后答疑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抵触情绪,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提高思想认识,制定判后答疑工作制度。院党组高度重视判后答疑工作,经多次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判后答疑工作的实施办法》,由主审法官、合议庭及业务庭领导负责判后答疑工作,并细化了答疑的程序,同时对责任落实进行了细致的规定,确保判后答疑工作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各业务庭法官、法官助理,认真学习最高院和省高院关于判后答疑工作的各项制度和要求,从思想上对判后答疑工作再认识再提高,认真贯彻各项制度和要求,确保判后答疑工作落到实处,真正见效。
加强沟通衔接,规范判后答疑工作程序。立案庭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诉服窗口设置“判后答疑工作指引”,明确当事人申请判后答疑的接待窗口和接待专员。对当事人申请判后答疑的案件,由窗口接待专员填写《判后答疑联系单》,电话联系案件承办法官,承办法官能够当场答疑的立即在答疑室进行判后答疑;不能当场答疑的,进行预约答疑,并当场告知当事人确定的答疑时间,由立案庭接待专员将《判后答疑联系单》交承办法官,保证在预约的时间按时答疑,并由承办法官详细登记答疑情况,存档备查,全程留痕。
严格工作责任,提高案件服判率。落实承办法官系判后答疑第一责任人,在接到《判后答疑联系单》后,承办法官应以“第一时间”答疑为原则,立即对当事人进行当场疑,如遇开庭等特殊情况不能当场答疑的,承办法官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安排判后答疑。将婚姻家庭、事故损害、土地承包、劳动争议、涉企纠纷、群体诉讼等案件确定为重点答疑案件,由合议庭在审判长主持下进行答疑释惑,真正将裁判文书中的“法言法语”变为通俗易懂的“生活语言”,让当事人切实读懂法律文书,减少对法院裁判文书的误读误解。
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取得实效。立案庭对判后答疑工作进行全流程跟踪,并定期将判后答疑工作情况向主管副院长汇报,对判后答疑工作中不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由主管副院长谈话提醒,约谈督办,确保判后答疑工作真正起到答疑释惑、为民解忧的作用。
下一步,张掖中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部署,不断拓展、延伸判后答疑的功能及作用,切实增强当事人司法获得感,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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