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判法律规定由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3、依照法律规定,提审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5、受理不服基层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确有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6、依法审判由州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7、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8、依法审理减刑和假释案件 。
9、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10、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审判工作经验,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参与地方立法活动, 组织汇总相关法律草案的意见; 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综合指导全州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工作。
11、依法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 应由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和州外省外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统一领导全州法院执行工作。
12、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依法决定国家赔偿,受理赔偿案件 。
13、对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 按照权限管理培训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州主管部门管理全州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14、负责本院并领导下级人民法院的业务监察工作。
15、管理全州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物资装备和枪支弹药。
16、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完法、法律。
17、管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直属的社会团体。
18、领导全州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19、承办其它应由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办理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州法院设17个内设机构,设有政治部、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执行局、行政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支队、立案庭、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技术处、翻译科17个庭室,机关党总支下设四个党支部。人员编制84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2448.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311.8万元,增长14.5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项目费用的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2448.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311.8万元,增长14.5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207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79.4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45.1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03.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824.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16.8万元,增长13.4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7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0万元,增长9.45%,主要原因是增加全省法院系统业务费等项目金额。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业务费;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3.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14万元,下降0.3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机关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我院机关预计国内公务接待30次,人数305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8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下降0.59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0.3万元。
4.培训费23.7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9.61万元,增长478.2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为更好的促进全州法院系统2022年度整体培训工作开展,增加了培训经费。
5.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313.8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83.55万元,上升140.89%,上升的主要原因是用办公设备需更新换代,办公设备购置费用的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我院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5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4.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3.1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1149.4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1890平方米,价值4989.86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价值251.22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0317.54万元。2022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34.03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空调、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我院计划选取“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为重点项目公开项目信息。本年度计划将186万元项目资金根据项目执行进度,合理利用业务费,缓解办案办公经费紧张、装备不足局面,为我院更好履行审判职能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保障。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发【2008】19号),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通过专项资金,建立起更加完善的法院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加强和改进业务保障工作,确保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履行审判职能。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预算公开表11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我单位对“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等二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的案件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重点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二个,涉及财政支出5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393万元;非税收入安排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186万元。2022年本部门及所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附件:1.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表
2.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
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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