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欢迎访问甘南法院网,今天是 2023年02月12日 星期日
        • 关注:
        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通知

        2021年度甘肃省舟曲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来源: 作者:舟曲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甘南中院 发布时间:2022/8/18 11:06:05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2021年度

        甘肃省舟曲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审判法律规定由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审判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3、依法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4、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针对审判案件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依法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应由县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行驶司法决定权和执行权。

        7、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依法决定国家赔偿,受理赔偿案件。

        8、对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

        9、负责本院的督查工作。

        10、管理县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物质装备和枪支弹药。

        11、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12、领导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13、领导县人民法院派出的人民法庭工作。

        14、承办其他应由人民法院负责办理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有:综合办公室、立案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下割立节法庭、大川法庭、曲告纳法庭、博峪法庭、巴藏法庭。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Z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1:Z03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Z01_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8_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1:F0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591.1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59万元,增长6.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排了专项维修改造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58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7.34万元,占90.85%;其他收入144.84万元,占9.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44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7.31万元,占67.07%;项目支出474.86万元,占32.9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46.1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2.97万元,增长10.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排了专项维修改造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5.5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3.30%,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21万元,增长3.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排了专项维修改造资金。主要用于审判大楼维修改造。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5.68万元,支出决算为1,19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上年结转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11万元,支出决算为6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结余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24万元,支出决算为4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结余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58万元,支出决算为4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0.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8.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0万元,增长0.79%,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基本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42.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1万元,增长3.8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64万元,支出决算为1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76%,决算数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采购车辆未采购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67.8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25%,决算数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采购车辆未采购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采购车辆未采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7.8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84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1%,决算数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1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59,703.35元;印刷费33,730.00元;手续费595.00元;水费13,942.40元;电费201,465.88元;邮电费 35,043.36元;差旅费 93,035.48元;维修(护)费189,525.53元;培训费7,950.00元;公务接待费1,400.00元;劳务费29,800.00元;工会经33,625.00元;福利费126,86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55,078.00元;其他交通费用 339,200.00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0万元,增长3.8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6万元,下降41.18%,主要原因是减少培训。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42.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1.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2.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2.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3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6.76%。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结果为“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7万元,执行数为315.99万元,完成预算的 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法院办案人员购置装备,二是及时更新了信息化办公设备,方便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和对外满意度。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经费保障水平偏低,二是预算编制仍需进一步精确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升对预算的细化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前瞻性预估,二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相关业务人员水平。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3。

        5)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单位2021年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2.2021年度绩效自评表

             3.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舟曲县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8日

        附件1:2021年舟曲县人民法院决算表.xls

        附件2:2021年度舟曲县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xlsx

        附件3:2021年舟曲县人民法院绩效自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