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
一、部门职责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据此,卓尼县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市人民法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
(三)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五)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六) 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七) 负责全院财务、专项投资的计划管理及分配。
(八) 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
(九)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十)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事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一)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十三)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卓尼县人民法院现有部门5个,分别为:
(一)办公室、政治部、综合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五个部门。
(二)派出法庭三个,包括:麻路法庭、多坝法庭、新堡法庭。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1631.01万元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346.08万元,增长26.93 %,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案件数增加,经费保障充足,另一方面去年结转项目资金193.1万元,由于资金是年度下达,项目还未开始实施。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7.91万元, 上年结转收入193.1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631.0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21年预算增加346.08万元,增长26.93 %,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案件数增加,经费保障充足;另一方面去年结转项目资金193.1万元,由于资金是年度下达,项目还未开始实施。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7.1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43.80万元 .
3、住房保障支出86.63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4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1.0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087.9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22.98万元,增长12.7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所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5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0万元,增长9.3%,增长的主要原因:实施项目多,经费保障充足。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业务费;
2、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法庭运维费、中央政法转移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1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22万元,减少9.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我院预计国内公务接待20次,人数10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9.7万元,减少45.7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执法执勤车辆减少至6辆,所需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四)培训费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45万元,减少31.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培训次数和培训人员,采用了视频培训和短期培训的方式。
(五)会议费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187.0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70.93万元,增加61.0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保障充足。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3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136.5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6190平方米,价值1907.4万元。我院共有公务用车6辆,价值72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3套。2021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219.55万元。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我院计划选取“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为重点项目公开项目信息。本年度计划将90万元项目资金根据项目执行进度,合理利用业务费,缓解办案办公经费紧张、装备不足局面,为我院更好履行审判职能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保障。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发【2008】19号),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通过专项资金,建立起更加完善的法院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加强和改进业务保障工作,确保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履行审判职能。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预算公开表11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一) 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2年我单位计划对“法院业务费、中央转移支付、法庭运维项目”等3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重点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3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350万元。2022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1.卓尼县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公开表
2.卓尼县人民法院2022年绩效目标表
卓尼县人民法院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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