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欢迎访问武威法院网,今天是 2023年02月12日 星期日
        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通知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武威中院 发布时间:2020/2/10 11:45:27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根据《预算法》、《地方预决公开操作规定》、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0-2022年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19〕65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武威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案件。

        2、审判高级人民法院交由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3、受理不服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4、依法审判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5、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6、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7、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综合指导全市法院司法统计工作

        8、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领导全市法院执行工作。

        9、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10、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培训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市管部门管理全市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11、负责本院并领导全市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12、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13、领导全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14、承办其他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19个职能庭(部、室),主要是以下职能庭(部、局、室):政治部(内设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队(内设警务科)、法医技术室、监察室(纪检组)、司法行政装备处、信访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机关党委。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预算收入3424.5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24.85万元,增长14.16%,增长的主要原因:2020年度预算增加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和公车改革补贴经费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18.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06.17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3424.5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24.85万元,增长14.16%,增长的主要原因:2020年度预算增加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和公车改革补贴经费

        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3090.6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57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94.29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01.0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18.41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2276.4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92.51万元,增长4.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列入人员经费中二是公车改革补贴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列入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其他交通费中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74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3万元,增加6.15%,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全省法院业务费和数字化法庭运维费增加。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全省法院业务费

        2、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全省法院人民法庭运行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8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8万元,增加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院预计出国(境)团组数1次,人次数1人。

        (二)公务接待费9.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06万元,增加51.52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院预计国内公务接待80次,人数56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6.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0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0.50万元,减少23.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车辆购置,同时按照省财政厅与省高院要求压减预算支出10%。

        (四)培训费15.5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9.85万元,增加174.3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外省培训较多

        (五)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365.6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459.62下降55.7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全省“智慧法院”信息化项目经费、全省法院“两庭”建设项目资金个项目是涉及资金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2020年计划征收252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082.4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2103.01平方米,价值1224.79万元。部门共有公务用车8辆,价值171.86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7台(套)。

        七、预算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一) 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未设定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2020年预算本部门设定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计划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通过实施、反馈、提升的持续循环,保证审判执行业务正常运转,提高审判办案质效。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均为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涉及财政支出742万元。其中:

        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项目类型为延续性项目,资金用途为业务类,设计财政支出442万元;

        2、业务费(本级):项目类型为延续性项目,资金用途为业务类,设计财政支出300万元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12、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2020年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绩效目标管理公开表.xls


         

         

        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