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以和为贵,做事以法为基”。今年以来,临泽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四分流一中心”多元解纷机制作用,坚持把调解贯穿案件化解全过程,努力消除双方矛盾,切实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近日,临泽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并促使当事人当庭履行了赔偿款。
2022年3月,被告马某与被告丁某因琐事产生争执,继而发生撕扯,致使原告丁某受伤住院治疗9天,花费医药费2000余元。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原告丁某将被告马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1.8万余元。
临泽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认真分析了案情,考虑到本案双方当事人系熟人,且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相对不大,宜调解为先。为此法官以电话方式同原被告进行多次沟通,并就案涉法律知识向当事人普及。由于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不愿进行庭前调解,本案依法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中,通过法庭调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法官结合侵权行为发生经过、责任承担,将情理法有机结合,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进一步的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双方互相体谅,努力消除当事人对立情绪。最终,被告同意赔付原告各项损失共计5000元,并当庭履行。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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