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家庭文明建设作出重要部署。十年来,张掖两级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探索符合家事审判工作规律的制度机制,全力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
家事审判机制更加完善
201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启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张掖以市中院和山丹法院作为试点,在全市拉开家事审判改革帷幕。
2018年以来,在市县(区)两级政法委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张掖两级法院牵头先后建立了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家事纠纷化解模式从法院一家调解、裁判向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各方联动、专业介入、群众参与的多元纠纷化解模式转变。
甘州法院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执委工作室,建立区妇联、团区委、院妇委会、家事法庭、少年法庭和心理辅导师“5+1”工作机制,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贯穿办案全程;高台法院构筑家事纠纷“一站两队三室三员四庭多元化解机制”,并率先在全市实现家事法庭在基层法庭的全覆盖;肃南法院与县妇联联合构建“三级驿站、两法联合、三环服务”的“323”家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模式,家事调解质效不断提升;山丹法院建立“韩丽敏执委工作室”“梁秀芳执委工作室”,通过妇联“点单”和执委“认领”的方式,联合化解家事纠纷。
家事审判理念更具“柔性”
家事纠纷看似小事,实则大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
“这30天的离婚冷静期让我们都想通了,以后我们好好过日子,这婚我们不离了”。山丹县法院的家事法官运用婚姻冷静期制让一对夫妻和好如初。
十年来,张掖市两级法院不断更新办案理念,健全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心理辅导干预、家事调查、诉前调解、社会关护、案后回访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办案理念从偏重身份确认和财产分割到偏重对夫妻双方安全利益、人格利益、情感利益;从单纯关注当事双方权益向关注子女、家庭利益;从单纯法律关系调整功能向社会关系修复、心理创伤救治,通过法治引领大力宣传和弘扬尊老爱幼、勤俭持家、家和万事兴等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和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伦理观念,实现家事审判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有机结合。
十年来,两级法院通过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近千余件,针对“家庭暴力”发出人身保护令90余份,开展心理辅导干预、家庭回访调查1300余次。
家庭纠纷化解更有温度
在甘州区人民家事法庭,没有严肃的审判台,茶几、餐桌和沙发让这里更像是家里的“客厅”,“丈夫”“妻子”“女儿”“父亲”等桌卡取代了传统的原告、被告席;家事法官通过“拉家常”“背对背”等方式调解家事案件,近三年来,210场濒临破碎的婚姻在这里“破镜重圆”。这是如今张掖两级法院家事审判的缩影,近年来,各县区法院均建立了会客厅式的家事法庭、亲子活动室、心理疏导室,让当事人直观地感受司法的温情和人性化。
民乐法院家事法庭对一场赡养老人的家庭纠纷在社区里“巡回审判”,街坊邻居们一言我一语,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羞愧难当,当场支付了部分赡养费。张掖两级法院在家事审判中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入长辈、“乡贤”和亲友参与调解,深入群众就地办案,让家事审判成为培育优秀家风文化、传播法治好声音、涵养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实现家事裁判情理法的多维交融,让家事审判更接“地气”。
张掖两级法院家事审判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转变家事审判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事审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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