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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瓜州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8/2/28 10:11:1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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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及上级法院制定的有关审判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向当地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当地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与业务指导。

        (2)按照管辖的范围审理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

        (3)依法审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和上级法院交办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负责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抓好队伍建设,组织专业培训。

        (6)对审判工作的具体应用法律进行调查研究,并在审理案件中注重发现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指导乡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8)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9)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律,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10)负责司法统计和物质装备及司法警察管理工作。

        (11)接待涉及本院信访接待范围的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众性突发事件等。

        (12)负责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办理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机构

        瓜州县人民法院有政办室 、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法警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10个内设机构。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瓜州县人民法院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1.公益一类 0 个。 

        2.公益二类 0 个。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85.5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0.86万元,增长3.6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房保障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5.5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具体是共安全支出721.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06万元。

        (一)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885.52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74.86万元,增长24.61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房保障支出。

        (二)项目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1.项目支出增加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入(或教育收费)等其他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44万元,下降100%。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 0个;

        其他项目0个;  

        3.项目评审情况 

        2018年申请项目共0个,其中纳入预算评审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占项目预算申报总额的0%。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57万元,因为2017年预算没有此项支出,所以无法与2017年数据进行对比。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43万元,因为2017年县上此项支出的预算是由社保部门做的,所以无法与2017年数据进行对比。

        3.农林水支出0万元,2017年预算也没有此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5.06万元,因为2017年县上此项支出的预算是由住建部门做的,所以无法与2017年数据进行对比。

        (四)非税收入 

        2018年本部门共有 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因为上划的原因,计划数字无法确定,所以2018年没有做此项预算。  

        1.中央批准设立2个,主要是诉讼费和罚没收入 ,因为上划的原因,计划数字无法确定,所以2018年没有做此项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2018年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出差,所以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2017年单位也无此项项预算,相比2017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2.4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51万元,下降38.5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勤俭接待节约了开支。预计接待51批次,30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0.01万元,下降 43.8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2.3万元,因为2017年县财政下达的预算表只是“三公经费”的预算表,而没有设置此项支出的预算表,所以无法与2017年数据进行比较。

        5.会议费 0万元,因为2017年县财政下达的预算表只是“三公经费”的预算表,而没有设置此项支出的预算表,所以无法与2017年的数据进行比较。  

        6.机关运行经费88.67万元,因2017年县财政下达的预算表中没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故无法与2017年数据进行比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5.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15.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7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9.56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632.1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7223.44平方米,价值1658.30万元。部门共有车辆8辆,价值149.79 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85.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40台,价值33.4万元;办公家具27件,价值9.93万元;车辆4台,价值72万元;后勤服务及其他资产48件,价值440.55万元;法庭维修工程1项,价值30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8年预算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六.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瓜州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8日

        瓜州法院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