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金塔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具体工作受县委领导、县人大的执法监督和上级法院的审判监督,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民商事和行政案件等;(2)审理365易贷的钱还能拿回么_beat365在线平台网址_365bet最新备用网站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本院审判的刑事、民商事和行政案件;(3)审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审理本院院长发现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中确有错误的各类案件;(4)审理365易贷的钱还能拿回么_beat365在线平台网址_365bet最新备用网站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各类案件;(5)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处理赔偿案件;(6)依当事人申请依法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依当事人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仲裁裁决书,协助外地法院执行和执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以及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执行的案件;(7)接待涉及县法院信访接待范围的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承办上级部门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等;(8)总结审判经验,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9)按照县委、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要求,抓好全院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依法管理好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员,不断提高两个素质和执法水平;(10)负责开展对本院干警的廉政教育;受理和查处对本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检举、控告;负责本院工作人员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工作等;(11)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12)承办由县委、县人大交办和其他应由本院负责办理的事宜。
二、机构设置
金塔县人民法院内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等内设机构和东坝人民法庭、中东人民法庭、鼎新人民法庭、羊井子湾人民法庭4个基层人民法庭。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661.7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2万元,下降0.71%,主要原因是“两庭建设”基建项目资金收、支较上年减少;年初结转较上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3,094.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06.73万元,占81.01%;其他收入 587.56万元,占18.9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3,55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0.32万元,占36.01%;项目支出2,275.53万元,占 63.9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37.3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32.83万元,下降9.88%。主要原因是“两庭建设”基建项目资金收、支较上年减少;年初结转较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47万元,增长5.19%。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两庭建设”及信息化建设资金本年度支出;审判执行办案业务量逐年增加,支出经费相应增加;在职人员增加,公用和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6.88万元,支出决算为2,84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1.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后期“两庭建设”基建项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增加;后期追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及业务费;审判执行办案业务量逐年增加,支出经费相应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61万元,支出决算为6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26万元,支出决算为4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17万元,支出决算为4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7.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0.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17万元,增长18.7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正常晋升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27.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62万元,增长30.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买执勤执法用车一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09万元,支出决算为1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大幅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8.50万元,支出决算为1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本部门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从严控制公车运维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下降。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8.50万元,支出决算为1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本部门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从严控制公车运维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下降。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59万元,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大幅节约。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62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62万元,增长30.41%,主要原因是审判、执行案件数量增加,差旅费、办公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相应开支增加。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5万元,下降46.2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减少外出培训期数和人次。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97.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1.16万元、我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1.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7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44.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4%。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通过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3项,涉及资金33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金塔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总体评级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全省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0万元,执行数为1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随着案件数量增加,办案成本也随之增加,差旅费、办公费等业务费的有力支持,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促进了审判执行业务的有效开展,我院不断提升办案质效,本年度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主要产出和效果:在2020年度执行预算过程中,各项指标基本都能满额达标,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0〕6号)的要求,项目支出指标设置产出指标为50%,效益指标30%,满意度指标10%。(详见附件3)。
(2)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9万元,执行数为13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2020年我院运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建立起更加完善的法院经费保障机制,2020年完成了对本院网络建设和设备的更新换代,更换了报废执法用车,进一步提升了办案质效。主要产出和效果:在2020年度执行预算过程中,各项指标基本都能满额达标,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0〕6号)的要求,项目支出指标设置产出指标为50%,效益指标30%,满意度指标10%。(详见附件3)。
(3)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万元,执行数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法庭运维费用于保证中东、东坝、鼎新人民法庭审判业务,通过改造办公办案环境,配置更换办公办案设备,有效提升了办案效率,也提升了当地群众满意度。主要产出和效果:在2020年度执行预算过程中,各项指标基本都能满额达标,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0〕6号)的要求,项目支出指标设置产出指标为50%,效益指标30%,满意度指标10%。(详见附件3)。
2020年绩效目标自评表作为附件上报。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作为附件上报。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终点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2020年金塔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2020年金塔县人民法院绩效目标自评报表
3.2020年度金塔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
金塔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4日
附件2:2020年度金塔县人民法院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报表.xlsx
附件3:2020年度金塔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pdf
365易贷的钱还能拿回么_beat365在线平台网址_365bet最新备用网站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365易贷的钱还能拿回么_beat365在线平台网址_365bet最新备用网站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365易贷的钱还能拿回么_beat365在线平台网址_365bet最新备用网站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