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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在法院工作中实施精准监督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白银市中院 发布时间:2020/4/21 10:34:4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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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指出,完善人民法院的司法责任制,必须以严格的审判责任制为核心,以科学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为前提,以明晰的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为基础,以有效的审判管理和监督制度为保障,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意见》指出了司法体制改革中纪检监察的历史使命,指明了纪检监察专责监督的方向。笔者结合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就如何进行精准监督谈谈体会。

        一、靠实主体责任

        人民法院核心业务是审判执行,风险点也在审判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逐步完善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力清单,明确了院庭长的主体责任。同时指,院庭长可以根据职责权限,对审判流程运行情况进行查看、操作和监控,分析审判运行态势,提示纠正不当行为,督促案件审理进度,统筹安排整改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规定,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主要体现为对程序事项的审核批准、对审判工作的综合指导、对裁判标准的督促统一、对审判质效的全程监管和排除案外因素对审判活动的干扰等方面,为院庭长监督管理指明了道路。《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全省法院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对院庭长如何行使主体责任构建了权责明晰、监管到位、运转有序的审判执行权利运行机制,使院庭长的监督管理更加具体明确。

        当然,还要正确处理充分放权与有效监管的关系,规范人民法院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切实解决不愿放权、不敢监督、不善管理等问题。《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指出,院庭长行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时间、内容、节点、处理结果等,应当在办公办案平台上全程留痕、永久保存。《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第三条规定,对司法工作负有领导职责的机关,因履行职责需要,可以依照工作程序了解案件情况,组织研究司法政策,统筹协调依法处理工作,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司法机关创造公正司法的环境,但不得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司法裁判等作出具体决定。上述法规对充分放权与有效监管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一岗双责”是督促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强调,党委(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必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明确了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规定》强调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定位和责任。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既然“有法可依”,纪检监察部门的专责监督就是要落实“有法必依”。《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当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通过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督查督办,推动整改。纪检监察部门要灵活运用监督手段,通过司法巡查、审务督察、问题线索核查,监督检查院庭长监督权责的落实情况,特别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24条规定的“四类案件”,长期未结和久押不决案件以及其他案件的程序性事项的监督管理职责。以发放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督办、提醒、工作通讯等方式,利用谈心谈话、以案促改等手段督促制度落实,从而靠实主体责任。促使院庭长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发挥徒木立信的作用。

        二、完善监督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政法机关要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作为法院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要有温度,执纪要有力度,要把党赋予的监督职责与法院实际紧密结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愿腐。

        一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找准监督执纪切入口。“问题是时代的声音”,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盯“三类人”“七类事”,拓宽群众举报、纪委监委交办、上级部门转办、督查发现、质效通报等五个重点线索渠道。要以问题为导向,“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一个点,矫正一个面。及时总结问题反映集中的风险点,既要解决点上的问题,也要整改面上的问题,促使审判执行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并适时在干警大会、支部会议、部门会议、员额法官约谈、廉政谈话时进行提醒、矫正。千方百计“托底”、“守底”、“保底”,确保在风险可控范围内推进审判执行提质增效。

        二是要建立风险预警,筑起廉政风险防火墙。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纪律处分成为少数。充分利用本单位干警违纪违法事件,通过警示教育、大会检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让违纪违规干警主动担起警示教育同事责任,以自己触及心灵的感受提醒告诫其他干警,让全院干警树立起“以人为镜以正其身”的安全防护意识。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在加强受处理党员干部后续教育工作的同时,也不要对曾经犯错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另眼相看”,而要因人施策,同他们谈心交流,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迅速振作起来,积极干事创业,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三是提升监督的力度,促进监督成效。新时代,提高监督质量是法院纪检组的一种政治自觉和政治能力。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离不开自我约束,更离不开组织管理。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立足法院工作新常态,积极探索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从习以为常的现象中发现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潜在性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常态化的工作机制,走好精准监督之路。为提高纪检监察的震慑力,在干警绩效考核方案中设置廉政考核项目,通过纪检组监察部门问责与绩效考核挂钩制度予以固定。在干警评先选优、员额遴选、提拔使用时充分考虑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通过《评先选优中使用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予以固定。充分运用好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局《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指引》和《人民法院审务督察该做手册》,运用制度化手段统一监督尺度,规范监督行为,提高监督质量。

        四是有效利用智慧法院平台,推进阳光司法。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1月15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纪检监察要与时俱进,借助智慧法院建设进程,通过助力两个“一站式”建设,建立科学的审判质效管理体系等工作,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等举措,发现差异、找到短板,切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牢牢牵住“阳光司法”这个“牛鼻子”,达到为人民服务的目的。

        五是发扬钉钉子精神,以实干赢得尊重。实干兴邦,空谈误国。纪检监察作风要实,要扑下身子、沉到一线,融入审判执行干警当中,听取建议,发现问题;到当事人、“两代表一委员”当中去,征求意见,收集问题线索,尤其是当事人最盼、最急、最优、最怨的问题;深入了解审判执行流程各环节,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监督工作机制,真抓实干,不折腾、不反复。纪检监察效果要实,严格落实甘肃省委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综合运用“三个区分”原则,树立好、表达好、传播好监督就是厚爱的理念。把问责当成手段和措施,通过抓日常监督管理,达到对干部严管厚爱的目的。既要做显绩,也要做潜绩。要当好院党组“流程监督”和审管办“评查监督”的“督导队”,员额法官的“贴心人”和“仪容镜”,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绿叶精神,实现监督有温度、执纪有力度。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十个指头弹钢琴。新时代,功成不必在我,实现高质量监督是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一种政治自觉。要始终把创新也是一种担当作为工作理念,坚持服务审判执行,激励干警干事创业。要积极搭建廉政文化的宣传平台和展示窗口,将党风廉洁工作融入司法责任制改革,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打造海晏河清的廉政文化。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纪检监察工作在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的基础上,要挖掘优秀人物和典型事迹,发挥榜样的力量,弘扬正能量,通过建立廉政文化载体丰富法院干警廉政文化生活,展示干警优秀风采和感人事迹。运用廉政文化引领干警思潮,化解干警在司法改革中产生的复杂心态和矛盾,让干警感受到岁月芳华。

        充分利用办公空间建设廉政文化长廊,使清廉文化建设不仅抓住“关键少数”、还要覆盖全院干警,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打造不愿腐的精神堤坝。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和党建、工会、主题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各项活动中不仅要“身到”,而且要“心到”,积极提供纪检意见和纪检方案,将党风廉政工作融入司法责任制改革方方面面。通过厚积薄发,我将无我,使纪检情怀融入法院文化,把纪检监察部门打造成干部健康成长之家。

        伟大出自平凡,平凡造就伟大。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大有可为,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不断激发自己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努力当好一名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在法院工作中实施精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