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案件。
2、审判全市的减刑和假释案件。
3、审判省高级人民法院交由中级法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受理不服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5、依法审判由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6、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7、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8、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经验;参与地方立法活动,组织汇总上报相关法律草案的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综合指导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工作。
9、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10、对中级人员的法官和其他审判辅助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培训法官和其他审判辅助人员;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12、负责本院并领导全市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13、管理全市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
14、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15、管理中级人民法院直属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16、领导全市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工作。
17、承办其他应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指本院院机关,内设16个机构,即政治部、纪检组、办公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审管办、研究室、信访室、刑事审判团队、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法警支队。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2927.0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217.56万元,增长8.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项目支出有所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77.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2927.0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217.56万元,增长8.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项目支出有所增加。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2530.8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6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88.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83.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77.0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2291.0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02.76万元,增长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8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5万元,增长12.48%,增长的主要原因由于开庭审理及办案执行等业务需求,需增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业务费等项目金额。
1.保障运转经费6个,主要是:《张掖审判》等印刷费、劳务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差旅费。
2.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法院业务费项目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经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7.76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
2.公务接待费7.96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0万元,下降59.52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达到报废条件年限的执法执勤车辆数,压缩了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0万元。
4.培训费4.13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
5.会议费3.6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
6.机关运行经费214.0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8.53万元,下降21.4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对应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18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755.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3563.65平方米,价值2453.31万元。部门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辆,价值118.9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827.93万元。2022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408.3万元,主要为互联网法庭及科技法庭、移动办公办案专用设备、打印设备、办公设备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我院计划选取“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为重点项目公开项目信息。本年度计划将379万元项目资金根据资金到位进度、项目进展情况,合理安排执行计划,保证年底前将本年度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执行完毕。
2022年,我院计划合理利用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进一步提高办案资金的配备、办案装备配备标准,购入相应的办公办案设备;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全面提升法院工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智慧法院”系统建设,提升办案能力,保证办案质量,在减小成本,提高效率的同时保障本院职能正常履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预算公开表11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21年我单位对“法院业务费”项目等2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的案件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重点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586万元。2022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市中级人民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市中级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表
2.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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