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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来源: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薛艳 责任编辑:薛艳 发布时间:2022/8/19 10:49:5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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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具体报表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红古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职责是:

        1、 审判法律规定由红古区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案件。

        2、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交由本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4、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对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6、管理区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8、承办其他应由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红古区人民法院现有部门15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纪检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立案庭(含信访室)、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总队、窑街法庭、红古法庭、花庄法庭。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具体报表内容请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924.9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下降400.19万元,减少17%,主要原因是上年经费无结转,区财政拨款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81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2.78万元,占92%;其他收入145.45万元,占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80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3.79万元,占77%;项目支出411.82万元,占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62.1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56.27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比2020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1.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72万元,减少6%。主要原因是为了响应政府过紧日子的政策,财政下达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99.39万元,支出决算为139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39万元,支出决算为7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4万元,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86万元,支出决算为5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9.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5.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9.63万元,减少8%,主要原因是人员没有去年增加人数多。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公用经费273.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31万元,上升67%,主要原因是去年是建党一百周年,用于活动和印刷的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电费,劳务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88万元,支出决算为2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数据。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2.15万元,支出决算为2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数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2.15万元,支出决算为2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数据。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2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物业管理费、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6万元,增加1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各项指标都比上年有所增加。

        其中: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6万元,跟上年决算数保持一致。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38.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8.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7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总体评级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办案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提高审判办案质效,使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0%,执结率达到85%;2.完成办公设备的采购工作;3.按合同规定支付我院的物业管理费用。法院业务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2万元,执行数为124.82万元,完成预算的136%。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购置财务装订机、蓄电池等办公设备,有效改善办案办公硬件设施,保障了司法服务有效运行,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549件,审、执结4863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2%,强化了审判职能,更好的履行了审判职责,为社会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院在2021年8月对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监控,但未形成具体的跟踪反馈管理机制,下一年度将继续优化相关制度,形成完备的跟踪反馈机制。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保证项目质效的情况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同时前期科学合理编制目标,从年度计划中科学提取设定绩效目标,避免目标值过大,偏离计划。

        (2)中央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符合资金的使用途径的相关规定,资金支出及时,财务监控有效,各项工作完成及时。中央转移支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3万元,执行数为243万元,完成预算的126%。主要产出和效果:我院本年度使用项目资金建设数据扩容中心及科技法庭,购置新闻宣传及诉讼服务软件、警用安全设备,对远程提讯室、六专四室进行改造,目前均已投入使用,便利了人民群众进行诉讼,获得人民群众一致认可。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执行数大于预算数,预算申报数据不精确。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在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过程中做好绩效监控,对偏离绩效目标的指标及时进行纠偏,确保年度绩效指标值的完成。

        (3)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在保障物业服务工作;1、保障我院红古法庭、花庄法庭、窑街法庭3个法庭的日常运转,缴纳各法庭运转所产生的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办公费、取暖费、印刷费等;2、定期对法庭内的设备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延长设备使用寿命;3、采购部分专用设备,对法庭内老旧设备进行替换。法庭运维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对我单位派出的窑街法庭、红古法庭、花庄法庭加强基础设施的维修,改善了整体法庭的办公环境,并且及时拨付各个法庭水电费、取暖费以及办公费,保障各个法庭日常工作,提升了法庭工作人员的办公积极性。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派出法庭对法庭运维申报不及时,我单位未严格落实实际情况,造成预算执行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摸底,对需要进行运维的派出法庭,及时上报,同时加大对派出法庭工作的监管力度,做到应管尽管,查漏补缺,提升我单位整体工作能力。

        项目绩效自评表请详见附件2,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请详见附件3。

         

        2.      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3.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9日

        附件1:2021年度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法院决算公开表.xls.xls

        附件2:2021年度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法院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2021年度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