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甘肃省兰州新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行使基层人民法院职权,依法审判兰州新区辖区内的刑事、民商事第一审案件;审理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商事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及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决定国家赔偿;依法行使执行权。
二、机构设置
新区法院目前内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局)、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巡回法庭6个机构。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表八、表九无数据,具体报表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329.2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97万元,增长4.19%,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相应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057.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1.49万元,占51.72%;其他收入1,476.22万元,占48.2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01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6.73万元,占59.98%;项目支出1,205.42万元,占40.0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47.6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3.39万元,增长21.8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较上年增加,故收入增加。本年案件数量增加,相应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2.4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9.88%,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81万元,增长12.91%。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0.16万元,支出决算为1,37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支出金额中含上年结转数据;另因实际工作需要,追加拨付专项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44万元,支出决算为6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调入干警以前年度社保。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73万元,支出决算为3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含上年结转金额。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42万元,支出决算为3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与决算数存在差额。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2.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4.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26万元,下降8.81%,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存在发放以前年度人员经费的情况。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97.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1万元,增长22.41%,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相关运行经费增长。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97万元,支出决算为3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本年更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数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53.17万元,支出决算为3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本年更加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且本年度受疫情影响,出车次数相对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本年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8.17万元,支出决算为1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本年更加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且本年度受疫情影响,出车次数相对减少。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8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构运行运转保障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1万元,增长22.41%,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相关运行经费增长。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1万元,增长101.76%,主要原因是上年受疫情影响,培训减少,本年度培训有所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3.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院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560.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新区法院2021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整体评价结果为“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院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费及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5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3万元,执行数为302.91万元,完成预算的 75.1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1年积极提高法官业务水平,提高审判办案质效,结案率达到66.95%。二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完成了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的采购工作以及设备设施的定期维护工作,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设备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为75.16%,由于部分项目尚未完成,未形成支出导致资金结转。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提高资金执行率。
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5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5.77万元,执行数为145.52万元,完成预算的99.8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1年新区法院全年受理各类案件9422件,结案6308件,分别较2020年增长62.42%、22.39%,员额法官人均收案554件,人均结案371件,分别较2020年增长33.82%、0.82%。二是开展培训24场次,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完成了培训任务,切实提高了干警的业务水平。三是根据年度采购计划完成了设备的采购工作,设备质量验收合格率达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2021年本院执行案件执结率为65.60%,由于近年受理执行案件数量增加,执行难度加大导致执行案件执结率较低。二是案件庭审直播数243件,由于2021年符合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较少导致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实行执行工作全流程网上运行、全程监控留痕,严格规范终结程序,提升案件执结率。二是下一年度新区法院将在充分保护涉案人员隐私权的前提下加大庭审直播力度,打造公开透明的审判环境。
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6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新区法院法庭运维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及电费两个方面,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本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强化了审判职能,更好的履行了审判职责。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2021年本院执行案件执结率为65.60%,由于近年受理执行案件数量增加,执行难度加大导致执行案件执结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实行执行工作全流程网上运行、全程监控留痕,严格规范终结程序,提升案件执结率。
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整体及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9日
附件2、2021年度兰州新区人民法院项目绩效自评报表.xlsx
附件3、2021年度兰州新区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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