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1
反馈问题:庆阳市部分县(区)和部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上存在上热下冷、层层递减的情形。个别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综合能源化工地和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过程中,“穿新鞋、走老路”,没有积极主动研究解决新形势、新业态下的新问题,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县(区)之间沟通衔接不畅、协作性差、权责关系模糊。特别是县(区)党委政府换届后,加之受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个别领导干部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有所抬头,抓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不强,存在敷衍应对、推诿扯皮、得过且过的情况。
整改目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干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自觉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整改情况:省级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后,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干警大会、党员大会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庆阳市生杰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庆阳市贯彻落实省级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着力推动党员干警进一步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8月26日,我院组织涉环境案件审理的部门集体学习了人民日报文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号召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对现行形势下环保政策的学习和理解,增强我院主要部门在办理相关环境类案件时的谨慎度和积极性。为隆重纪念6·5世界环境宣传日,宣传当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高全市人民和全院干警的环境保护意识,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参加市生态环境局在和谐广场开展的以“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为主题的现场普法宣传活动,向公众传播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营造加快生态强市建设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浓厚社会氛围。在宣传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向群众发放环保宣传彩页等方式,以面对面的普法方式向群众详细介绍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结合近年来法院审理的环保典型案件,以案说法、释法析理,认真向群众解答环保法律咨询,号召群众从身边小事做起,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普法活动结束之后,市法院干警以身作则,现场开展环保志愿服务,参与清理和谐广场周围的垃圾,以实际行动参与环境保护。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任务,同意报送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8371234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6号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月9日